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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阳西县溪头镇进港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建设路208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9500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阳西县溪头镇进港路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阳西县溪头镇人民政府 |
建设地点 |
阳西县溪头镇 |
环评机构 |
广东省华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阳西县溪头镇进港路建设项目位于阳江市阳西县溪头镇境内,路线呈南北走向,路线起点位于永安村南侧接入滨海旅游公路,在陈埠仔东与省道S540相交,向南于红头咀村、大一墩村附近沿现状村道与规划岸线延伸至终点现代渔港。项目路线全长约3.543km,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路基横断面宽度为21.5m,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60km/h,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设置中桥25m/1座,涵洞14道,平面交叉3处,道路接入8处。项目总投资15763.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00万元,占3.17%。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优化道路设计,尽可能缩短施工道路长度,减少土地占用,优化施工布置,降低对区域生态环境的破坏;根据工程区域边坡地质特点,采取相应的边坡防护措施,尽可能减少土石方开挖及树木砍伐,减少施工弃渣产生量;应注意剥离并妥善保存表土,对可利用的原生植被进行合理移植;施工结束后开展施工场地植被恢复专项工作。 (二)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周边林地浇灌;施工场地开挖后及时夯实,边坡及临时堆土在雨季采用苫布遮盖,场地雨水汇流处设置沉淀池,雨水经沉淀后再排入周边沟渠;设置沉淀池、隔油沉砂池等临时设施对施工废水进行预处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及道路养护。 (三)施工场地应定期洒水抑制扬尘,在大风天气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加强施工区规划管理,对散料堆场应采取洒水、密闭存储、围挡、防尘布苫盖等防尘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使用符合相应标准的原辅材料及燃料,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 (四)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运输车辆交通管理,在适当位置设置限速和禁鸣标识;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要求。 (五)尽量减少弃土方产生量,可利用的表土回用作绿化覆土,弃方统一运往弃渣场集中处置;废弃包装等固体废物统一交由有处置能力的单位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六)坚持预防为主原则,合理规划地面交通设施与邻近建筑物布局。采用沥青路面、设置绿化带、加强交通管理、限鸣、限行、限速等主动控制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做好路面维修保养,对受损路面及时修复,保持路面平整,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增大噪声。对受影响的声环境敏感目标采取降噪沥青混凝土路面、隔声屏障等工程措施,确保声环境质量达标。 (七)按道路绿化要求,加强绿化措施,有针对性地优化绿化树种、绿化结构和层次,减少气态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完善路面集水系统,达到恢复植被、保护路基、减少水土流失等目的;路面应及时清扫,防止固体废物随风飞扬造成大气污染。 (八)加强与周围群众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发现问题,有问题须立即整改,以减少对外界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