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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钟前 招标变更-澄清 上海
导出pdf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03-08-04A-2025-D-F-E27120;交通银行编号:CGXM51*开通会员可解锁*1
2.项目名称: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全辖员工综合福利团体补充 医疗保险 项目
二、澄清内容
根据本项目有关问题,现对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1. 招标文件第三章-详细评审标准-履约能力:
(1)若投标人为总公司参与投标的,则投标人及其所辖分支机构的业绩均可计入得分;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投标人及其下辖分支机构的业绩可计入得分,投标人的总公司及其总公司下辖的其他分支机构(不含投标人及其下辖分支机构)的业绩不计入本项评分。
(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保障内容包含团体意外与 医疗保险 其中任意一项均可。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提及的“定期寿险”,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保险企业性质,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保障内容的险种,保证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障需求即可。
3.关于意外身故保障赔付,按招标文件第五章保障内容中的“意外伤害保险”及“一年期身故保险金(定期寿险)”保障金额的合计金额进行赔付,即合计36万元。
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第5.2条:甲方本次投保人,保费单价元/人,甲方需一次性向乙方缴纳全年保险费共计元(大写:)。乙方应在合同签署5个工作日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全额将保险费款项划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乙方按下表金额分别开具或注明甲方省分行及分支机构保费,甲方应将省分行及分支机构增值税发票信息提供给乙方。
现将上述条款修改为:
甲方本次投保人,保费单价元/人,甲方在合同签署生效后一次性向乙方缴纳全年保险费共计元(大写:)。乙方应在收到保费3个工作日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按省分行及分支机构分别开具。甲方应将省分行及分支机构增值税发票信息提供给乙方。
5.招标文件第一章“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北京时间)。”现变更为: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北京时间)。
6.招标文件第一章“7.1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北京时间)。”现变更为:7.1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北京时间)。
三、其他内容不变,按招标文件执行。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西玉龙街211号交银大厦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四段51号莱蒙都会1栋16楼
项目负责人:唐靖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1101143417@qq.com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2460/R8OzcZoBg7S5K-63se-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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