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菏泽市第二期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班选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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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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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财政局、鲁西新区财政金融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持续做好我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加强复合型专业化高端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菏泽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实施方案》(菏财会〔2023〕22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菏泽市第二期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45周岁以下优先考虑。

3.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精通业务,熟悉政策,业绩突出,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业务管理能力。

5.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类专业技术资格(会计、经济、审计、统计)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在会计等相关岗位且连续从事会计相关工作5年(含)以上。

6.申请企业类高端会计人才的人员,申请时在菏泽市大中型企业担任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经理)或业务骨干;或申请时担任菏泽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或业务骨干。

申请行政事业类高端会计人才的人员,申请时在菏泽市行政事业单位担任财务负责人或业务骨干。

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会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取得财经类省级二等奖以上科研成果、担任市纳税前50强企业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等,选拔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其他要求

1.已入选财政部或省财政厅组织的各类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且在培养期内的,以及入选并完成我市第一期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的,不参加申请。

2.上述条件中有关年龄、年限时间,计算截止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3.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完成信息采集。

二、选拔程序

(一)申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登录菏泽市财政局官方网站(http://hzcz.heze.gov.cn/)查看本通知,下载并填写《菏泽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申请表》(附件1),市直部门(单位)、驻菏单位及市属企业(央属、省属企业)报名人员经工作单位审核同意后,于7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直接报市财政局审核。

县区单位报名人员经工作单位审核同意后,于7月3日前报所在县区财政局(财政金融局)初审。各县区财政局(财政金融局)初审同意后,于7月10日前将《菏泽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申请表》(附件1)、《菏泽市第二期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连同申报材料复印件一并报市财政局。

报名人员提交材料包括《菏泽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证明、单位出具的目前在会计岗位且连续从事会计工作5年(含)以上证明。(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1份)。

报名人员对《申请表》中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工作单位及各县区财政局应认真审核职务、职称、学历、工作业绩等信息,审核同意后签字、盖章。对于填报虚假信息骗取申报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给予通报。

(二)笔试。笔试由市财政局统一组织,闭卷考试。考试范围为:行政事业(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财经知识、政治经济形势、预算管理等。考试题型为:单选、多选、案例分析等。笔试时间拟定于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不指定辅导教材,不组织培训班。

(三)面试。笔试结束后,按1:1.5的比例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由市财政局统一组织,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培养对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结果,确定培养人选,在菏泽市财政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正式入选人员名单,并通知入选人员工作单位和本人。

三、培养方式

以浙江大学为主要培养基地,培养周期为2年,采用集中授课、现场教学、研究教学、网课自学、任务实践等相结合的多层次培养方式。

(一)集中培训。集中学习培训每年安排1-2次,每次5天,采取专题讲座、案例讨论、论坛研讨、现场教学等方式进行,遴选经验丰富的师资指导、授课。

(二)跟踪培养。学员离校期间培养基地根据学员岗位特点和知识结构,提供自学书目、课题项目和网上辅导服务。学员须按要求定期报送学习心得体会、业绩报告、专业论文、案例研究和调研考察报告等,巩固培训效果。同时,学员要积极配合市、县财政部门,参与会计法规、制度、准则等调研和会计科研等工作。

四、考核管理

(一)建立跟踪评价体系。财政部门和培训方不定期与学员及学员所在单位进行联系,了解通报学员的学习、工作、科研以及职业岗位变化等情况,听取学员对学习课程的建议,为培训效果测评提供基础数据。

(二)引入淘汰机制。建立量化考核体系,根据学员在每个考核周期中的综合表现,以量化分为依据,对学员做出系统评价。对于无故缺课、未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不按规定报送学习心得、专业论文和课题研究报告等的学员,予以淘汰,并将其情况通报学员所在单位。

(三)颁发结业证书。培训周期届满,学员完成所有培训课程和会计课题研究,经考核合格后,颁发“菏泽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结业证书”。

五、培养经费

市财政局承担选拔考试、集中授课、现场教学等支出,学员和所在单位承担交通及食宿等其它费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菏泽市财政局会计科 张玥 纪鲁静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hzczjkjk@163.com

地址:菏泽市牡丹区中华路2626号市财政局205室

菏泽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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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菏泽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申请表.doc

附件2菏泽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县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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