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9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山东汇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吨导热油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3-09
发布于
山东淄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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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汇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吨导热油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102、103窗口)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gqxhbjxkk@zb.shandong.cn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山东汇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吨导热油锅炉项目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山东高青经济开发区山东汇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现有生产厂区内

山东汇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树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不新增用地,不新建厂房,不新增构筑物,在现有6t导热油炉西侧空地上建设0.2万吨/年酚精制装置的配套设施导热油炉,共购置1台2t导热油炉、循环油泵、注油泵等配套国产设备约10台(套),项目建成后,原材料不变,产品不变,生产能力不变。

1、废气污染防治。加强生产管理,严格按照申报工艺组织生产。项目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和经预处理后的工艺废气燃烧废气。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依托现有6t导热油炉25m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SO2、NOx、烟气林格曼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要求,酚类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项目新建0.5m3/h软水制备设备1套替换原30m3/h的大型软水制备设备,技改完成后锅炉实际废水产生量及污染物种类不增加,废水经现有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至淄博绿环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废水排放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淄博绿环水务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3、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固废: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进行更换回收,不在厂区内暂存。危险废物:废导热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有效减振、消声、隔音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环境风险防控。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6、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等强化防渗措施,加危废暂存间、厂区生产区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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