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泉州嘉德利电子材料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6-04-03
发布于
福建泉州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泉州嘉德利电子材料股份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0〕5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证监会 *开通会员可解锁*

【打印】 【关闭窗口】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