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乡发电660MW机组汽轮机通流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1-26
发布于
河南新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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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华电集团发布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1号汽轮机通流部分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1号汽轮机通流部分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该项目地址位于河南新乡市辉县市吴村镇尚厂村,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汽轮机为上海汽轮机厂制造的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轴三缸四排汽、凝汽式汽轮机,汽轮机型号N660-24.2/566/566。供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所有设备到厂。施工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施工工期80天(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汽轮机通流改造-1号汽轮机通流部分改造项目EPC总承包(CHDTDZ171/17-ZB-00201):本项目主要包括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660MW超临界机组)汽轮机通流改造范围内的所有改造设计、设备制造、设备加工及材料供货、运输及检查、汽轮机本体全部设备的拆除、测绘和新设备的安装,原汽轮机部分设备的检修与超标或损坏零部件的修理与更换、技术指导监督、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调试(配合性能考核试验)、竣工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和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经营状态正常,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投标人未处于被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相同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也不得在评标期间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不得是为本项目提供前期咨询服务的单位、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不得与这些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参股关系。投标人须为汽轮机设备制造企业。

业绩方面,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具有至少3台单机容量600MW级及以上超临界或超超临界火电燃煤机组汽轮机通流改造投运业绩,且均已成功投运满1年及以上。须提供包含合同关键页及业主盖章的投运证明扫描件,以证明投运时间。招标人不接受在2022年至2024年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则要求其自成立以来未处于持续亏损状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8:30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16:00。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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