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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再生水利用一期工程
项目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25921
标段(包)名称:葫芦岛市再生水利用一期工程PE钢丝网架管材管件采购(重发)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性质:
公示开始日期:
公示结束日期: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监督部门:葫芦岛市龙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来源: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王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人:葫芦岛市城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路93-1
联系人:潘从锦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xie2777@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路93-13号B门市
联系人:张颖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