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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境内某金属矿项目收购矿业权技术尽调招标
本招标项目为境内某金属矿项目收购矿业权技术尽调(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项目业主作为招标人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因业务需要,现需选聘一家具备矿产技术服务能力和资格的中介机构为本项目提供专项技术尽调服务。
2.2服务内容:
2.2.1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对项目前期所提供的资料中的技术及资源情况进行专业的评价及评估,验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核验、现场地质情况核实、岩心库取样化验、钻探工程验证、地质编录、钻孔取样化验、选矿试验复核及其他方式,复核工作量大于原工作量的10%(钻探除外),主要工作手段见招标人要求第五条(可增加技术手段),验证的钻探工作量不超过原工作量3%且不少于原工作量2%,最终以评审通过的为准;
(2)根据地质背景和区域特征分析矿区地质特征和成矿规律,评价增储潜力及可能靶区;
(3)在充分收集资料基础上采用3DMine软件开展矿体三维建模工作,完成资源量估算,依据全部成果资料及前期研判分析,对矿权内的资源储量转换、可采储量预估、资源潜力进行评价;
(4)提供该矿开发专业领域的技术咨询服务,协助委托方准备内部决策流程中的相关必要材料;协助委托方回复在内部决策和投标过程中收到的问题,及时补充材料;
(5)初步识别矿体连续性、三带(氧化带、混合带、原矿带)划分、品位变化、开采技术条件及环境敏感因素等潜在重大风险,并提出应对措施建议;
(6)最终提交技术尽调(储量核实)报告及附图、附件、附表等资料,含矿体三维建模数据库、电子版成果资料、实物资料等;
(7)接受招标人组织专家评审技术尽调方案和验收工作成果,并按照评审、验收意见补充完善;
(8)招标人安排的其他与之有关的工作事项。
2.2.2工作依据:
(1)技术评估的目的要求是满足宏达集团决策的技术需要,满足国内政府部门(国资委等)审批的技术要件需要;
(2)国家、部委颁布及其他现行的有效、最新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等为准,如有更新将以最新的执行。
2.2.3预期工作成果:
提交《技术尽职调查(储量核实)报告》和矿体三维建模数据库各1份,应同时提供附图、附表及相关附件。
2.3标段划分及服务期限:
2.3.1此次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2服务期限:“2.2.1服务内容”约定的服务内容完成之日止。
2.3中标后,中标人与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为“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https://dkjgfw.mnr.gov.cn/#/site/home)”注册并填报公示信息的合规单位;
(2)经营范围:包含地质矿产服务、矿产地质调查与勘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环境地质调查、地质勘探、地质资料收集分析等。
3.1.2业绩要求:近5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中型或大型金属矿产(铁矿除外)详查或勘探的勘查项目,或储量核实项目,或技术尽调项目)(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书)
3.1.3信誉要求:
(1)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内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提交承诺函);
(2)未被列入“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信用中国”等系统的异常或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的严重处罚或省国资委通报(投标人须提交承诺函)。
(4)无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交承诺函)。
(5)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承诺函)。
3.1.4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至少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具备10年及以上执业经验(执业经验年限从获得助理工程师职称时间起算),近5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类似业绩;
(2)技术负责人1名,至少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具备10年及以上执业经验(执业经验年限从获得助理工程师职称时间起算),近5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类似业绩;
(3)项目团队其他成员应不低于3人,均具有中级工程师,均执业经验不少于5年(执业经验年限从获得助理工程师职称时间起算),均参与过至少1项类似业绩。
注:①矿产规模的分类标准以《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DZ/T 0400-2022)为依据;
②类似业绩指:中型或大型金属矿产(铁矿除外)详查或勘探的勘查项目,或储量核实项目,或技术尽调项目;
③业绩证明需提供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姓名的合同书或成果报告签字或项目评审意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单信封形式)。
5.1获取方式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V3.0(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V3.0”)(https://ztb.shudaolink.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投标人入驻手册》。
5.2采购文件费用须以投标人单位名义通过对公账户转账至蜀道集采平台V3.0(网址https://ztb.shudaolink.com/)生成的子账户。
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投标系统的“我参与的项目”菜单,在对应报名项目的“采购文件获取”菜单中点击“下载”,系统将弹出支付页面;投标人根据页面显示的账户信息完成缴费,并点击“已转账”按钮,查询采购文件费用的缴纳情况。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V3.0”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6.2投标(响应)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6.3 开标
6.3.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 CA 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V3.0”,在线参与开标过程。
本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示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V3.0(https://ztb.shudaolink.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同时发布。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下载过程中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回复,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8.1 异议、投诉处理:
8.1.1 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V3.0”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通过“异议”按钮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V3.0”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进行。
8.1.2 投诉处理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V3.0(https://ztb.shudaolink.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9.1 投标人注册和在线投标系统操作详见蜀道集采平台V3.0首页导航栏-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9.2 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详见蜀道集采平台V3.0首页导航栏--CA办理栏目。
9.3技术支持
如在平台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平台技术支持,详见蜀道集采平台V3.0首页底部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A座(两江国际)
邮政编码:610094
联 系 人:廖老师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人: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