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电炉锌粉采购(2026年5月至7月)项目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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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30
发布于
四川德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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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电炉锌粉采购(*开通会员可解锁*至7月)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编号:HDGF-GKZB-2026-HW03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电炉锌粉采购,招标人为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为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于2001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331),注册资金贰拾陆亿肆仟壹佰陆拾万元整,是以有色金属冶炼、磷化工为主业的集多元化、多产业于一体的大型股份制企业。

为满足我公司电锌厂锌液净化生产需求,现对*开通会员可解锁*至7月期间我公司所需电炉锌粉进行公开招标。凡国内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并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投标。

3、招标内容

3.1标的物:电炉锌粉

3.2质量要求:全锌≥92%,金属锌≥88%,Al≤0.5%,Fe≤0.5%,Cd≤0.4%,Pb≤5.0%,Cl≤0.5%,过80目筛细度≥90%。

3.3本次招标共1个包件。

3.4作价基准:到货当月上海有色网1#锌锭现货的月平均价。

3.5标的数量:电炉锌粉预计数量208吨,实际数量以招标人需求通知为准。

3.6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期间,每车电炉锌粉送货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3.7交货地点: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什邡有色金属分公司库房(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师古镇)。

3.8包装要求:规格不超过50kg/袋的内塑外编袋包装,外套吨袋。包装不计价不回收,据实扣除重量。包装应整洁、完整,小袋包装上应印有清晰、牢固的商品信息。

3.9付款方式:先货后款,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到招标方,经招标方验收合格后按招标方预估货值的80%付款,余款在票据齐备后支付。按月一票结算,中标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如遇国家税率政策变更,则不含税价款部分不变,含税价款按照新税率重新计算)给招标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营业执照:投标人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2投标人及其运输单位需具有相应危化品资质:投标人需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包含“锌粉”。运输单位应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

4.3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发布与获取

5.1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示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同时发布。

5.2招标文件获取

通过“蜀道集采平台”进行注册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期间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方法详见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投标人入驻手册”。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3招标文件费用

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 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电炉锌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费(可简写)

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可在开标完成后根据需要开具电子发票。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包括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在内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5.4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递交完成,需要在系统中填写相应报价。

6.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6.3开标

6.3.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3.2开标地点: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在线参与开标过程。

6.4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天。

7、投标保证金

7.1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2时00分前以单位名义从投标人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电炉锌粉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7.2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7.3投标保证金(不计息)的退还: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若中标人未如期缴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招标方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完成。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唱标完成后,在15分钟内通过系统弹出的窗口进行异议的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进行。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8.2投诉处理

投标人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

9、温馨提示

9.1投标人注册和在线投标系统操作详见“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首页页面下方的下载专区-操作手册-《投标人入驻手册》和《投标人操作手册》。

9.2 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详见“蜀道集采平台”首页公示的“CA数字证书办理”。

9.3开票

投标人申请开具标书费发票事宜详见首页“帮助中心”的常见问题第五项。

9.4技术支持

如在平台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平台技术支持,详见“蜀道集采平台”首页公示的“平台技术支持”技术服务专线:400-8148-188。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师古镇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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