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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东坡城区智慧停车场、诗碑通惠片区排水污水防涝改造工程
劳务合作公开招标公告
1.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概况
眉山东坡城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位于眉山市城区,主要为改建眉山东坡城区眉州智慧停车场、东坡智慧停车场、三苏智慧停车场、岷江智慧停车场、东坡湖智慧停车场、苏母公园智慧停车场、苏辙公园停车场、科工园智慧停车场8个片区停车区,共设置8060个停车位,其中改造人行道收费停车位98处,共2320个停车位;改造人行道不收费停车位61处,共347个停车位;改造现状道路设置路侧停车位5393个。配套建设充电桩1158个、智慧停车系统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眉山市东坡城区诗碑片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主要改造眉山东坡城区DN400~DN600污水主管网21.983公里,其中污水主管DN400的14397米,DN500的5172米,DN600的2414米,改造污水主管检查井841座,布设智能化物联设备177套。此外本项目道路两侧接商户的DN300入户连接管共计约5520米,小区出入口预留的 DN400污水支管共计约5005米,接商户和小区出入口污水检查井640座。
眉山东坡城区通惠河片区排水防涝改造工程(二标段)主要改造眉山东坡城区通惠河片区DN500~DN1400雨水主管网7.322公里,其中雨水主管DN500的975米,DN600的4066米,DN800的1300米,DN1000的530米,DN1200的245米,DN1400 的206 米。改造雨水主管检查井295座,布设智能化终端感知设备69套。此外本项目道路两侧预留的DN500雨水支管共计约1265米,预留支管雨水检查井166座。
主要涉及车道、人行道、排水、污水、防涝工程的改造等工作内容。
1.2 技术标准
2.2.1材料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材料进场时需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
2.2.2工程设备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设计文件相关规定,设备进场时需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合格证,运输车还需提供行驶证、保险等相关证件。
本工程采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 128-2010)、《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位设置规范》GA/T 850-2021、《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版)、《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CJJ 193-2012、《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 169-2012、《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JJ 194-201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17、《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JJ1-200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2-202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 5768.3-2009、《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 51038—2015、《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 23827-2021、《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GB/T 3880、《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2012、《路面标线涂料》 JT/T 280-2022、《路面标线用玻璃珠》GB/T 24722-2020、《眉山市市政基础设施设计导则》(2024修编版)等规范与标准,同时须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建设单位与我方签订的总承包合同条款约定。
1.3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范围主要道路分别如下:
ZHSBTH-1分段具体道路:眉山东坡城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眉山东坡城区通惠河片区排水防涝改造工程(二标段)、眉山市东坡城区诗碑片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中道路:1.白鹤路二段、2.苏南路一段(桃园东街以南)、3.苏南路一段(转弯部分)、4.苏祠路(启贤中路--诗书路)、5.凤翔路(苏祠路--桃园街以南断头处)、6.天石街(诗书路南段--苏祠路)、7.文渊街(永通北街一环南路)、8.永通南街(桃园西街--一环南路)、9.连鳌街(桃园街以南)、10.安民巷(桃园街以北)、11.文星巷(白鹤路--凤翔北路)、12.蓬莱北路(通惠街--苏祠路)、13.蓬莱南路(苏祠路--一环南路)、14.启贤路(苏祠路--桃园东街以南)、15.白鹤路(苏祠路--一环南路、白鹤路二段);
合同段划分:详见本公告附表一。
计划工期:详见本公告附表一。
2.投标人资格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具有丰富的组织和管理施工经验和能力者, 5 年内有 1 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近5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或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具有1个市政工程项目(含管网工程或含道路工程的)已完工或在建施工工程项目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本公告附表二、附表三。
2.2 本次招标要求外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应未被列入四川路桥《不合格分包商库》及《黑名单库》,并且未被蜀道集团协作方资源库列为C级、D级,且参与投标的外部投标人,须已成功纳入蜀道集团协作方资源库(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蜀道集团协作方资源库平台显示的其当前入库申请状态的清晰截图作为依据)。
2.3 关联关系
2.3.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3.3 投标人与本标段的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承担本标段施工任务的投资人具有关联关系的,不能参与本次投标。若存在上述情况,评标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4 招标控制价在2000万元以上分段还需要投标人在公司合同金额2000万元以上的在建项目数量未达到限制(信用评价AA级为4个,信用评价A级为3个,信用评价B级为2个)。
2.5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2.6 投标人允许参投分段数量及允许中标数量:本次招标范围共设置1个分段,每个投标人均可投标,最多中标1个分段,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人需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20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转账至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若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后果自负。
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招标文件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ZHSBTH-1分段招标文件费
3.3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3.4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温馨提示:请投标人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3.5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4日10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通过“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4.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3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40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举行公开开标。
5.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发布。
5.2 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流程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王老师;联系电话:400-8148-188。
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6.2 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通过“异议”按钮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
6.3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进行。
6.4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交建眉州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眉山市东坡区大石桥街道科工园三路333号眉山农投3楼
联 系 人:吴女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表一
眉山东坡城区智慧停车场、诗碑通惠片区排水污水防涝改造工程
劳务合作分段划分、工程规模、工期统计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分段号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工作内容 |
备注 |
| 1 |
眉山东坡城区智慧停车场、诗碑通惠片区排水污水防涝改造工程劳务合作 |
ZHSBTH-1分段 |
1035日历天 |
车道、人行道、排水、污水、防涝改造土建等工程劳务合作施工。 |
1.本次招标工程数量和工程范围为暂定,最终的工程数量和工程范围按正式施工图确定;本次招标图纸为暂定施工图纸,若本次招标清单与图纸描述不一致,请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最终的工程数量和工程范围、项目特征等均以正式施工图确定; 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任务作重新划分,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并不得以此作为向招标人索赔的理由,中标人放弃因调减工程量而要求招标人支付增加成本或预期收益的权利。 3.该计划工期为预估工期,以现场实际工期为准,工期的增减对单价无影响;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项目部)通知为准。 |
附表二
眉山东坡城区智慧停车场、诗碑通惠片区排水污水防涝改造工程
劳务合作投入管理人员配置表(最低要求)
适用于ZHSBTH-1分段
| 序号 |
岗位名称 |
工作任务 |
人数 |
备注 |
| 1 |
项目负责人 |
牵头负责项目总体工作 |
1 |
持有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工程师职称(市政类专业),同时持有安全B证;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含本月)-*开通会员可解锁*(含本月)范围内连续3个月的单位社保证明;投标人设立不足3个月的,社保时间从设立时起算。 |
| 2 |
技术负责人 |
协助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进度、质量工作 |
1 |
持有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工程师职称(市政类专业);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含本月)-*开通会员可解锁*(含本月)范围内连续3个月的单位社保证明;投标人设立不足3个月的,社保时间从设立时起算。 |
| 3 |
安全负责人 |
协助项目负责人进行安全、环水保管理工作 |
1 |
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C类证书(建安C或交安C);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含本月)-*开通会员可解锁*(含本月)范围内连续3个月的单位社保证明;投标人设立不足3个月的,社保时间从设立时起算。 |
注:1、本表为主要人员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施工需要或招标人的要求相应及增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如测量人员、试验人员、保洁等人员,其增加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生产人员根据招标人项目部生产需求进行配置。
3、投标人中标,双方签订合同,中标人进场后至双方合同结束期间,如因投标人的原因(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更换上述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须报请招标人批准,更换人员的资质不能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20 万元人民币、更换安全负责人10 万元人民币缴纳违约金。
4、普通在岗农民工年龄:男 18~60 岁,女 18~55岁 ,从事高空、高危等特殊作业的工种在岗年龄:男 18~55 岁,女 18~50岁。
5、相关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必须在岗,有特殊情况离岗 必须向项目部请假并得到批准。 附表三
眉山东坡城区智慧停车场、诗碑通惠片区排水污水防涝改造工程
劳务合作拟投入设备明细表(最低要求)
适用于ZHSBTH-1分段
| 序号 |
机械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基本要求 |
每提供一台自有设备加分值 |
加分上限 |
备注 |
|
| 总数量 |
自有或租赁设备 |
|||||||
| 1 |
挖掘机 |
PC60 |
台 |
4 |
||||
| 2 |
挖掘机 |
PC120 |
台 |
3 |
||||
| 3 |
挖掘机 |
PC220 |
台 |
3 |
0.5 |
0.5 |
主要设备 |
|
| 4 |
挖掘机 |
CAT320 |
台 |
4 |
0.5 |
0.5 |
主要设备 |
|
| 5 |
装载机 |
ZL50C |
台 |
2 |
||||
| 6 |
渣土运输车 |
20m³ |
台 |
8 |
||||
| 7 |
平地机 |
GR200 |
台 |
3 |
||||
| 8 |
振动压路机 |
20T |
台 |
3 |
||||
| 9 |
发电机 |
200KW |
台 |
2 |
||||
| 10 |
吊车 |
SY150c |
台 |
2 |
||||
| 11 |
吊车 |
SY25 |
台 |
2 |
||||
| 12 |
污水泵 |
50m³/h |
台 |
3 |
||||
| 13 |
潜水泵 |
IS100/65/50 |
台 |
3 |
||||
| 14 |
摊铺机 |
LTL70B |
台 |
1 |
0.5 |
0.5 |
主要设备 |
|
| 15 |
自卸运料机 |
15t |
台 |
5 |
||||
| 16 |
洒水车 |
/ |
辆 |
1 |
0.5 |
0.5 |
主要设备 |
|
注:1、若项目业主、监理、招标人认为投标人配备的机械设备不能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或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时,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增加,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完成机械设备的增加,并投入使用,其增加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本表中的总数量为乙方中标后向甲方承诺的投入最低设备要求,并以书面形式纳入合同附件。
3、所有设备出厂日期均应在5年以内(出厂日期应为2020年12月01日之后),如为自购设备,相关资质资料应齐全(发票时间为2020年12月01日至今,一张或多张发票设备数量合并必须是1或1的整数倍,如果不是整数倍,小于1的按0计算,大于1的舍去小数点保留整数)。
4、自有设备需提供购买发票,投标人需保证发票真实有效,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发票网上查验结果截图(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若为虚假发票,作废标处理。
5、投标人中标后在合同约定的主体工程完成之前不允许更换施工所需专用关键设备规格型号、减少数量及延迟进场时间节点。
6、机动设备安装 360°视频报警系统和智能监控终端、特种设备安装监控预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