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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堆遗址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
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塔式起重机租赁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人为星堆遗址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施工项目经理部,四川川交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因公司 承建的星堆遗址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需4台塔式起重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出租单位。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公告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招标。
2.1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广汉市,占地59.2亩,总建筑面积15.54万㎡,包括住宅(其中7栋为24层、1栋为22层)、商业、配套用房及道路、照明、管网、安防、消防等配套设施。本次招标为三星堆遗址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塔式起重机租赁招标采购项目。
2.2 招标内容
本次租赁招标共设立一个包件,内容见下表:
| 包件号 |
施工机具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拟租赁数量 |
预计租赁时间 |
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 |
增值税税金 |
含税最高投标限价 |
技术要求 |
| 1 |
塔式起重机 |
QTZ6515 |
台 |
3 |
12个月 |
1350000 |
175500 |
1525500 |
五年内设备 从进场之日起至离场,设备在五年内 |
| 2 |
塔式起重机 |
QTZ7020 |
台 |
1 |
12个月 |
582000 |
75660 |
657660 |
五年内设备 从进场之日起至离场,设备在五年内 |
| 3 |
设备进出场费 |
QTZ6515 |
台 |
3 |
/ |
81000 |
10530 |
91530 |
|
| 4 |
设备进出场费 |
QTZ7020 |
台 |
1 |
/ |
93000 |
12090 |
105090 |
|
| 5 |
塔机附着 |
QTZ6515 |
道 |
15 |
/ |
69000 |
8970 |
77970 |
|
| 6 |
塔机附着 |
QTZ7020 |
道 |
5 |
/ |
25500 |
3315 |
28815 |
|
| 7 |
塔机标准节 |
QTZ6515 |
节 |
60 |
8个月 |
216000 |
28080 |
244080 |
|
| 8 |
塔机标准节 |
QTZ7020 |
节 |
20 |
8个月 |
86400 |
11232 |
97632 |
|
| 9 |
预埋支腿 |
/ |
台 |
4 |
/ |
40000 |
5200 |
45200 |
|
| 10 |
合计 |
2542900 |
330577 |
2873477 |
以上施工需塔式起重机具使用时间、数量根据工程的进度或工程变更而变化,使用数量逐渐减少,最终使用数量、时间以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投标人每台机械设备必须配备专业视频监控器、人数感应器、语音通话器、电吸锁并在项目现场建立独立的视频监控大厅配置专业监控人员及安全维保人员(具有相应安全证件),满足施工需要,租赁费包括设备费、进出场费、安装维修拆卸报检费、人员工资、等一切费用,塔式起重机附着和标准节及预埋支腿在投标报价中单独列支,后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时计量。
投标人所出租的机械设备,租赁方依法享有合法使用权;该设备的使用权限及自身有效使用
年限,须全程覆盖并满足本次租赁周期要求。若前述条件不达标,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及责任
,均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1.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一般纳税人证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设备的租赁。需提供企业证照、安装资质证书、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操作人员证件。
注:参与投标的外部供应商,需已成功纳入蜀道集团供应商资源库中。
1.2 对租赁商的要求:能够接受项目按月结算租赁费(含人工工资及维修费用),按照项目计量情况予以支付的方式,承诺垫资能力不少于3个月;需定期检查设备,所出租设备产权归属于投标人。
1.3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自有组织符合招标要求数量的施工机具,其性能、证照等均能满足安全生产、环保要求。
1.4 履约信用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 www.gsxt.gov.cn )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zxgk.court.gov.cn 或投标人公司注册所在地的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人名单(以上 3 个网站和注册地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供其一能证明投标人公司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即可);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1.5 供应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3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具有6份类似产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或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2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1.6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建造工程师证书(不限专业)。
4.1 获取方式为:自 2026 年 4 月 16日 0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4 月 20 日 23 时 59 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https://
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供应商入驻手册》。
4.2 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招标文件费
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 误,费用概不退还。
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 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3.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 年 4月 29日 11时 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3.2 投标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3.3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 1 栋 40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举行公开开标。
本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示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 上同时发布。
5.1 异议、投诉处理:
5.1.1 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 15 分钟内通过“异议”按钮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 则不予受理。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进行。
5.1.2 投诉处理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 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6.1 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30000元整(¥叁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前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投标保证金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6.2 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6.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进行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招 标 人:四川川交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汉市澳门路128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联 系 人: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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