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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国道108三期道路工程土建一标项目混凝土加工及运输招标公告(第二次)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 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公司承建的北京市门头沟区国道108三期道路工程土建一标项目工程项目,拟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混凝土加工运输单位及单价。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特发布公告,邀请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1项目概况:
国道108三期道路工程位于北京市房山及门头沟境内,门头沟区境内约为3.72公里,技术标准为一级公路,设计车速为60km/h。
本标段起点桩号K8+630门头沟区鲁家滩村与房山区东港村交界处,终点桩号K10+700鲁家滩村,全长2.07Km。预计施工工期为24个月。
项目全期施工过程中,投标人投入的拌合站和混凝土运输车辆必须满足项目施工需要。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共设1个包件,包件号:A。
项目提供混凝土拌合站加工场地、生产所需原材料。投标人负责生产项目所需混凝土并运输至各使用工点,所需混凝土约8万方。投标人至少提供90#拌合站设备1套、50型装载机1台,12m³罐车5台(生产高峰期时,应保证混凝土罐车数量不低于6台),提供的设备、操作人员、杂工数量可根据项目计划安排进行调整,必需满足项目施工需要。
本次招标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加工、运输和结算的依据,实际加工、运输数量与加工时间根据项目的实际施工需求确定。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施工并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拌合站的实际生产数量、运距、工期增减,运输的计划区域变化等不变动结算单价。
本次招标为限价招标,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2.2 所招标单价要求为不含税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加工费、运输费、设备租赁费、建场费、燃油费、操作人员工资及福利、保险费、维修保养费、管理费、利润、安检费、食宿、教育培训等一切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2.2.3 投标人需在投标前自行前往项目考察工地现场(包括并不限于加工场地、施工环境、运输线路、运输方式以及运输线路的路况等),并有责任收集一切必要资料。现场考察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一旦中标,投标人不能以对项目现场情况不清楚或理解偏差拒签合同。
3.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和许可,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证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2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承诺具备不低于30万元的垫资能力,垫资 3个月。
3.3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拥有足够数量且符合生产要求的机械设备并提供证明材料,混凝土必需满足项目设计文件、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及规范文件要求。
3.4 履约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与招标人或四川路桥内部单位发生过不良纠纷或恶意诉讼。
3.5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1 获取方式为:自 2025 年 11 月 05 日 23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1 月 10 日 23 时 59 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供应商入驻手册》。
4.2 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招标文件费。
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4.3 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 11 月 18 日 14 时 00 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
5.2 投标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3开标
5.3.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在线参与开标过程。
本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示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同时发布。
7.1异议、投诉处理:
7.1.1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通过“异议”按钮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进行。
7.1.2投诉处理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1 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 玖万叁仟贰佰整(¥ 93200 元);投标人应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 14 时 00 分前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投标保证金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8.2 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进行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招 标 人: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网址:http://www.sccjlq.com
地 址:四川省广汉市北海路1号 邮 编: 6183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chuanjiaowushe@163.com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025年 11月 0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