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金LM2项目混合料运输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6-16
发布于
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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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路面工程分公司宜金LM2项目混合料运输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路面工程分公司G4216线屏山新市至金阳段高速公路LM2项目因路面工程施工需要,需采购混合料运输服务,现已完成内部审核程序,公司批准实施招标。

二、项目概况

招标单位

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路面工程分公司

使用项目

宜金LM2项目

资金来源

工程计量款

招标方式

以限价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内容

水泥稳定碎石、级配碎石、沥青混合料、

包件划分

共设 1个包件

三、包件划分及运输清单

(一)本次运输服务招标包件划分及相关说明:分一包件,包件组成如下:

包件数

服务项目

备注

A包件

宜金LM2项目

(二)运输内容清单

包件名称

服务项目

运输材料名称

预计运输数量

(万吨)

备注

A包件

宜金LM2项目

水稳混合料

33.21

沥青混合料

36.75

说明:1.运输清单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二条第三点。

2.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仅作参考。最终根据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投标人不得以实际差异视为招标方违约。

3.运输周期: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工程完工(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2.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应具备货物道路运输等相关经营范围,且相关证照均在有效期内未被暂扣或吊销。

3.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披露中的“经营异常”“诚实守信”以及“信用承诺”等信息中,无劣迹与重大风险。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息披露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6.同一包件内,禁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参、控股公司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参与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较强的实力,车辆类型、性能、数量均能满足项目生产施工要求,投标人至少具备一份合同签订时间在*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合同含税总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水稳/沥青混合料运输的相关业绩。相关业绩证明以合同复印件以及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为准(加盖公司鲜章、至少提供一张发票),提供的资料无法识别合同签订时间或总价,以及未提供发票的,将不予认可。(此业绩不再作为投标人在综合评分中业绩得分的业绩证明资料)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为:自 2026 年 6 月 16 日 18 时 00 分至 2026 年 6 月 23 日 23 时 59 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V3.0(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V3.0”)(https://ztb.shudaolink.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投标人入驻手册》。

(2)采购文件费用须以投标人单位名义通过对公账户转账至蜀道集采平台V3.0(网址https://ztb.shudaolink.com/)生成的子账户。

采购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10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投标系统的“我参与的项目”菜单,在对应报名项目的“采购文件获取”菜单中点击“下载”,系统将弹出支付页面;投标人根据页面显示的账户信息完成缴费,并点击“已转账”按钮,查询采购文件费用的缴纳情况。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 6月26日 9 时 30 分。

(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三)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示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V3.0(https://ztb.shudaolink.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同时发布。

八、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

(一)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V3.0”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通过“异议”按钮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V3.0”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进行。

(二)投诉处理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V3.0(https://ztb.shudaolink.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九、投标保证金:

(一)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 贰万元整(¥20000元)。须以投标人单位名义通过对公账户转账至蜀道集采平台生成的子账户中。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二)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招采平台V3.0”(网址https://ztb.shudaolink.com/),在投标系统的“我参与的项目”列表中,进入所报名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菜单,根据系统显示的账户信息完成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操作。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进行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三).温馨提示

(1)投标人注册和在线投标系统操作详见蜀道集采平台V3.0首页导航栏-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2) 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详见蜀道集采平台V3.0首页导航栏--CA办理栏目。

(3)技术支持

如在平台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平台技术支持,详见蜀道集采平台V3.0首页底部的联系方式。

十.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路面工程分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一路15号大地世纪2栋7楼物设处

联 系 人: 徐女士

电 话:186 0822 2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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