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船舶港口服务备案有关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3-18
发布于
--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按照《港口经营管理规定》、《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湖北长江三江港港口开发有限公司提出船舶港口服务备案申请,申请备案范围为船舶港口服务,具体包含: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围油栏供应服务。并按要求提交了备案申请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经营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复印件,以及与岸上接收单位签订的船舶污染物转运、处置协议等。提供资料反映该企业具备从事船舶港口服务工作相应的人员、场地、设备及管理能力,经审查符合《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备案条件,于3月17日在市交通运输局完成备案手续。

  现将该企业船舶港口服务业务备案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船舶港口服务企业备案有关情况表(*开通会员可解锁*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