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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会昌盘古嶂二期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7月30日—2026年8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8685080
通讯地址:赣州市章贡区贺兰山路8号赣州市生态环境局410室
邮编:341000
| 项目名称 |
会昌盘古嶂二期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 |
| 建设地点 |
赣州市会昌县周田镇境内 |
| 建设单位 |
中电建(会昌)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 环评机构 |
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
| 项目概况(摘自环评报告) |
项目代码:2312-36*开通会员可解锁*-751868。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工程总投资15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万,占总投资2.34%。 建设内容:用地面积12180m2(其中围墙内占地7055.75m2、临时用地1200m2)。新建主变压器1台,主变容量1×105MVA,升压站采用户外布置;配套建设110kV出线间隔1个(出线1回至筠门岭变电站110kV母线),无功补偿容量1×30Mvar。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摘自环评报告) |
一、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评价范围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站址距会昌县生态保护红线最近距离428m。项目周边不涉及其他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等生态敏感区。 项目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短暂的、可逆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污染防治,并加强监管,使工程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项目建成投运后对环境的主要影响表现为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噪声,通过类比预测和理论计算可知,项目的建成投产对环境影响在国家相关标准允许范围内,项目投产运行后,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产生较大的影响。 二、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①施工期临时用地应永临结合,优先利用荒地、劣地;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和回填利用。②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③升压站施工设备必须严格按设计规划指定位置来放置,各施工机械和设备不得随意堆放,以便能有效地控制占地面积。④施工期应注意选择适宜的施工季节,尽量避免在雨季施工,并准备一定数量的遮盖物,遇突发雨天、台风天气时遮盖挖填土的作业面。⑤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临时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⑥需占用林地或采伐林木的必须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或林木采伐许可手续。本工程建设用地范围临近会昌县生态保护红线,施工时应采取如下措施:⑦材料运输过程中对施工运输道路及人力运输道路进行合理的选择,注意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并尽量避免扰动原始地面、碾压周围地区的植物。⑧划定施工界限,施工队伍在施工过程中应避免进入生态保护红线。⑨减少施工噪声,降低对野生动物活动的影响。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正午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活动。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①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②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③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物就地焚烧。④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必须采取扬尘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作业。 3.水环境保护措施:①施工期混凝土保养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生活污水经防渗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②采用商品混凝土,如在施工现场拌和混凝土,应对砂、石料冲洗废水进行处置和循环使用,严禁排入河流影响受纳水体的水质。③合理安排工期,抓紧时间完成施工内容,避免雨季施工。④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钻浆等废弃物。 4.声环境保护措施:①合理组织施工作业,限制夜间施工。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提前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居民。②减少高噪声设备集中施工,施工设备合理布置。③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机械或采取带隔声、消声设备的机械,控制设备噪声源强。④应尽早建立施工围挡等遮挡措施,减少施工噪声的影响。⑤施工车辆进出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时应做到轻拿轻放。 5.固体废物影响防治措施:①对于施工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统一收集后,外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不得随意乱弃。②施工过程中,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减少弃土的产生,多余土方全部运至风电场项目弃土场处置,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③施工人员租住当地民房,停留时间较短,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可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三、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生态环境影响措施:升压站运行期,没有产生地表扰动,对生态环境几乎无影响,建设单位将定期对升压站及周边绿化进行养护。 2.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①升压站站内敷设接地网,将升压站内电气设备接地,以减小电磁感应影响。②高压设备和建筑物钢铁件接地良好,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件连接紧密,减少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③升压站内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均应做到表面光滑,尽量避免毛刺的出现。④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培训,加强对居民有关高电压知识和环保知识的宣传和教育。⑤运营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升压站内及周围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声环境影响防治措施:①变压器基础采用整体减震基础,运行期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减少因设备陈旧产生的噪声。②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开展运营期变电站噪声监测和管理工作,确保噪声排放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 4.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本工程升压站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站区内雨水通过设置在场地上的雨水口收集后经雨水管道排入地表水体。站区生活污水汇集后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1m3/h)处理达标后用于道路冲洗及站内外绿化,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流程为:生活污水→污水管道→格栅→污水调节池→污水升压泵→生物接触氧化→清水回用水池→站内杂用水/站外绿化。 5.大气环境影响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行期间无大气污染物排放。 6.固体废物影响防治措施:运行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变压器油及废铅蓄电池。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垃圾车清运。运行过程产生少量废变压器油及含油废物不能立即回收的,经收集后废弃变压器油暂存于事故油池中,含油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面积10m2),后统一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暂存时间不超过一年;运营过程中更换的废铅蓄电池将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不在现场进行拆散、破碎、砸碎及储存。 7.事故风险防范措施:拟建升压站内设置1座容积为35m3的事故油池,并设置油水分离措施,收集事故变压器油,事故油池有效容积符合《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的要求。事故废油、含油废水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运行期应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工程在变压器设有油面温度计等温度检测和控制装置,在线监测油温变化,同时按照《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的规定,在主变压器道路四周设室外消火栓,并放置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及设置消防沙池作为主变消防设施。根据国内同类升压站多年运行数据表明,变压器故障发生火灾及油泄露的概率是非常小的,针对变电工程站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按照HJ169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采取合理的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将事故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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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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