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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传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 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百马大道与贵清大道交叉口贵安市民中心4楼C区C-405办公室
邮编: 550029
| 项目名称 |
航空航天用高分子材料密封件建设(新增加高分子密封材料橡胶制品) |
| 建设地点 |
贵州省贵安新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北部园区航天航空孵化产业园15#砖混结构标准厂房1F、4F |
| 建设单位 |
贵州科润密封科技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奇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成后主要进行膨化聚四氟乙烯防水密封带,膨化聚四氟乙烯防油、防污染密封带,膨化聚四氟乙烯高强密封带等3类产品的生产及高分子密封材料橡胶制品生产。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在施工过程、原材料运输过程中采取地面洒水等措施,能有效抑制扬尘对周边环境和楼层内部环境的影响,且项目施工过程、车辆运输过程等均在白天进行,施工期短、产生的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逐渐消失。 2.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洗手废水作为抑尘用水;如厕废水依托楼层已建公厕收集后经市政污水收集管网进入湖潮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针对各类施工设施、设备采取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对周边环境敏感点影响小;加强现场管理,禁止人员大声喧哗,在现场设置禁止鸣笛标志,禁止进出车辆鸣笛。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生活垃圾处置点处置;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由建设单位自行运送至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合法建筑垃圾堆存点堆存处置。 (二)运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针对企业无组织颗粒物、臭气浓度、挥发性有机废气安装强制通风设施、加强车间通风;本项目新增高分子密封材料橡胶生产线位于4F,原环评在4F布设2套通风设施,本次新增项目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硫化氢、挥发性有机废气依托原环评设计通风设施进行处理。 2.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一并经管网收集后进入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湖潮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针对生产线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企业及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合理布局生产线,尽量将高噪声的机械设备安置于厂区中部及东侧,以减轻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冷却水循环池沉渣经定期清掏后外运至园区环卫部门指定的合法合规处置场。项目生产工序废包装材料和车铣加工工序、试验工序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经统一收集后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