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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传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 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百马大道与贵清大道交叉口贵安市民中心4楼C区C-405办公室
邮编: 550029
| 项目名称 |
贵州星科电子有限公司SMT项目 |
| 建设地点 |
贵州省贵安新区贵安综保区(马场产业新城、深贵产业园区)智能终端产业园A区B栋3楼 |
| 建设单位 |
贵州星科电子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永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新建SMT贴片生产线6条,建成后形成年产750万片SMT贴片。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文明施工,适当采取洒水措施,确保施工区扬尘排放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表1标准限值要求。建设单位应当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装修材料,减少装修过程中挥发性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水污染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园区配套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龙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安装过程中使用高噪声设备噪声,通过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建设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优先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收集后交由园区进行处置;废包装材料外售给相关废物回收单位综合利用。 (二)运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印刷废气、焊接烟尘通过分别在其生产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8个,集气效率90%),设置1台风量不低于5000m³/h的风机引入1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60%)处理达标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1)至厂房楼顶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经园区配套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电子元件和印刷电路板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龙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印刷机、贴片机、锡膏搅拌机、焊接炉、上板机、接驳台、风机、钢网清洗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评价预测,通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锡渣及废包装材料分类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至废品回收公司综合利用。报废PCB电路板和不合格的产品收集后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固废暂存间建设应做好防雨、防腐、防渗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