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坝法庭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30
发布于
安徽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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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坝法庭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

招标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二坝法庭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

2、最高限价(项目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

3、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

4、项目概况:对二坝法庭700平方米办公用房及300平方米钢结构附属用房进行改造,具体内容为:增设“一站式”诉讼服务接待窗口;对一楼及附属房屋进行标准化法庭及调解室改造;对二楼及三楼办公区进行维修改造;增设安检室更新强弱电线路、外立面改造、老旧门窗更换、围墙维修及完善院内绿化等。项目总投资约100万元。

本次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单位,要求拟承担本项目编制工作的专业人员在过去三年内承担有关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报价单位具有良好的资信,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行政执法或行业管理部门予以处罚或通报的记录。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备案(如需)工作,并对编制成果文件负责。后续提供施工阶段的清单控制价咨询服务,并配合开展核对工作。

7、合同履行期限:14个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资格,在编制过程中必须由该负责人全程对接,且须在成果文件上签章。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人员应与投标时承诺人员一致,至少配备 2名注册二级及以上造价师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包括土建、安装专业。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的单位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将密封完好的材料线下提交(为保障材料提交完整及时不遗失,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及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

2、提交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人员资格证书文件(项目部所有人员均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报价单位所属人社部门出具的报价截止之日前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报价单位或者报价单位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不得为退休返聘人员,其他人员如有退休返聘者提供签订的劳动合同等材料。以上材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报价函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

四、选取方式

满足5家及以上报名单位的,去除一个最低价和一个最高价,取其他报价平均值,高于平均值的最低报价为成交候选人。报名单位多于3家(含)少于5家(不含)的,取所有报价平均值,高于平均值的最低报价为成交候选人。报名单位少于3家,则重新组织采购。若出现相同报价的成交候选人,选择提交文件时间在前的单位(现场提交时逐一登记提交时间,提交单位签字确认)。各报价单位报价前必须进行调查了解,以便报价单位获取有关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报价应包含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本项目建设单位不提供办公场所;报价单位所提供的报价为完成该服务项目的所有费用,后期不做调整,包含但不限于交通费、食宿费、会务费、专家费、资料费以及其他为完成本服务项目产生的所有费用。非报价单位原因导致服务周期延长,报价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报价单位不得因此要求增加任何咨询服务费。如有0元报价者需提供证明材料来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

投标截止后,我单位将组织评审,提交资料不全或者经审核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其报价不能被认定为有效报价,采购人将从高于平均价的其余报价中从低到高依次替补。

五、付款方式

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费一次性包干,供应商提交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成果文件经确认并确定施工中标单位后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经甲方确认并办理完付款申请手续后付清尾款。

六、服务要求

1、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图纸交底、现场踏勘、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会审、优化设计后的部分工程量清单量价调整、参加相关单位提出的项目及工程量核对,以及随时提供采购人需要的数据等相关内容。

2、成交人服从采购人管理,保证造价编制人员接到通知及时响应,及时到场,并做好以下各阶段服务:

(1)编制阶段:要求编制人员,按规定的时间提交编制成果(与工程量清单同步提交完整的纸质版工程量计算底稿),完成清单及控制价编制任务。

(2)审查阶段:参与采购人组织的会审、负责清单、控制价编制的释疑和说明,对提出的问题力求现场修改,确实不能现场修改的,次日内向采购人提交结果;完成编制任务后双方对清单、控制价审核、校对事宜,及时调整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中错、漏项等。

(3)施工阶段:对招标、施工过程中的由于清单原因引起的疑问积极释疑、解决。

3、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现行相关规定;调配所有资源,从项目进度、投资、质量、人员投入等各个环节,确保造价工作的顺利完成,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造价任务。

4、会审、审查、答疑、图纸交底、审计配合等各服务环节,项目负责人需到场,未按委托方通知的时间到场,每迟到或早退一次处100元违约金(可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中扣除),每缺席一次处200元违约金(可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中扣除);累计缺席3次扣除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的30%作为违约金;

5、项目负责人未经许可不得调换,擅自调换的扣除咨询费的20%作为违约金;

6、若清单编制与实际图纸工程量误差超过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乙方须支付甲方30%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作为违约金;误差超过5%(含5%),扣除所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作为违约金,同时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成交人违反相关保密要求,泄露相关信息的,或与第三方串通,骗取签订合同,造成国家经济损失的,需赔偿损失,触犯相关法律的,依法处理。

七、其他要求

1、提供纸质成果文件8套、电子版全套1套。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报价材料提交地点:芜湖市鸠江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综合科2办公室(九华北路官陡街道办事处南二楼)

采购附件(二坝法庭清单).docx采购公告(二坝法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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