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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冀州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拟批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衡水市冀州区冀新东路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二楼项目审批股窗口(0532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6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扩建项目 |
衡水市冀州区大寨工业区 |
河北锂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瑞之天吉环保科技衡水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王家兴,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6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 |
运营期:①废气:装料工序(5台自动装吸料设备)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至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8 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炭化炉(采用天然气燃烧进行升温)废气经“密闭+袋式除尘器+脱硫塔”处理后,经1根18 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吸料工序(5台自动装吸料设备)废气经密闭管道+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统一收集再回收利用,同时车间密闭。②废水:生活污水泼洒至厂区防渗旱厕,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业堆肥。③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基础减振设施,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④固废:滤芯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滤芯除尘器产生的废滤芯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不外排;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袋式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出售,不外排;脱硫灰渣集中收集后出售,不外排;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