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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冀州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作出的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日期 |
文件全文 |
公告日期 |
1 |
河北锂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扩建项目 |
冀州行审环表〔2026〕12号 |
2026.5.20 |
运营期:①废气:装料工序(5台自动装吸料设备)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至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8 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炭化炉(采用天然气燃烧进行升温)废气经“密闭+袋式除尘器+脱硫塔”处理后,经1根18 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吸料工序(5台自动装吸料设备)废气经密闭管道+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统一收集再回收利用,同时车间密闭。②废水:生活污水泼洒至厂区防渗旱厕,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业堆肥。③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基础减振设施,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④固废:滤芯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滤芯除尘器产生的废滤芯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不外排;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袋式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出售,不外排;脱硫灰渣集中收集后出售,不外排;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2026.5.20 |
1、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2、联系方式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衡水市冀州区冀新东路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二楼项目审批股窗口(05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