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肇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1-07
发布于
黑龙江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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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局办公室电话)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肇州县肇州镇八厂东街156号   邮    编:1664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殡葬服务中心原址新建项目

原肇州县殡葬服务中心,肇州镇东门外

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殡葬服务中心

哈尔滨茸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11985.7㎡ ,总建筑面积为 7481.44㎡ 。项目设置 1 座骨灰寄存楼、1 座殡葬服务中心、1 座业务楼及 1 座现有综合楼(改造后内设火化间、告别厅),设置 4 台火化炉,配套 3 套烟气处理系统,建成后年处理尸体规模 3600 具。总投资2720万元,环保投资168万元。

环保措施: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由吸污车运至肇州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 4 中

三级排放标准。

噪声:本项目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加装减振;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生活垃圾和告别仪式固废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正常尸体火化灰,正常尸体火化灰全部由家属负责收集处理;火化残余物、布袋除尘器收集灰和旋风除尘器收集灰、废布袋、废活性炭、脱硫渣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气:本项目火化炉采用急冷+旋风除尘器+脱硫脱酸+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18m 高排气筒等措施,执行《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 5)表 2 新建单位遗体火化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采用储油罐采取整体密闭,卸油过程与卸油车辆保持密闭连接等措施,厂界处有机废气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火化机间外的 VOCs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 1 排放限值的要求。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点为地面与裙脚采用 2.0mm 厚高密度聚乙烯膜或至少 2mm 厚的其他人工材料,防渗技术要求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防渗要求;厂区设置 1 座 10t 储罐存储柴油,储罐采取双层罐结构,渗漏的油将积聚在储油罐内,柴油储罐采取双层防渗储罐,材质为钢制强化玻璃纤维制双层结构储油容器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HJ610-2016)中相关要求:防渗层为至少 1m 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 10-7 cm/s)+至少 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 10-10 cm/s),防渗技术要求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 ,K≤1×10-7cm/s 的要求。化粪池防渗技术要求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应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 ,K≤1× 10-7cm/s 的要求。

本项目厂区地面进行简单防渗,采用水泥地面硬化。

2

黑龙江省日福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500吨/年废铅蓄电池收储迁建项目

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朝阳乡共和村三门刘屯

黑龙江省日福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高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利用现有空房,建设“黑龙江省日福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500吨/年废铅蓄电池收储迁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539㎡,总建筑面积440㎡,本次仅使用1间210㎡闲置空房,另一建筑闲置。项目搬迁后年收集、贮存废铅蓄电池量不变,年收储量仍为500t/a。本次建设废铅蓄电池贮存区150㎡,破损废铅蓄电池贮存区50m2,危险废物贮存点10㎡。本项目仅对废铅蓄电池进行临时仓储,不涉及拆解、回收和再生加工等处置过程。项目不包含除废铅蓄电池外含锂电池、镉镍电池、镍氢电池等其他品类。总投资1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

环保措施: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噪声: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储存库隔声,风机加装隔声罩,运输车辆限速禁鸣等降噪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排放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电解液、沾染废抹布、废劳保服、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经危险废物贮存点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市政部门处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

废气:本项目电池破损废气采用负压收集+过滤棉+活性炭吸附箱+15m高排气筒等措施,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储存库、收集池、导流沟、应急事故池危险废物贮存点采取地面和裙脚采用高密度聚乙烯膜(HDPE)进行基础防渗措施,防渗技术要求达到等效粘土防渗层Mb≥2.0mm,K≤1×10-10cm/s,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