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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河流域(珙县段)污水管网综合整治项目管网及附属工程专业分包(项目名称)清溪河流域(珙县段)污水管网综合整治项目管网及附属工程专业分包(包件名称)
市政公用业务(专业类别名称)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K2*开通会员可解锁*748(试))
本招标项目 清溪河流域(珙县段)污水管网综合整治项目等5个打捆项目 (项目名称)专业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 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 清溪河流域(珙县段)污水管网综合整治项目管网及附属工程专业分包 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宜宾市珙县 。
建设规模: 1.1.对城市全域污水管网进行改造。于中心巷、中心路、环城路等新建 DN400-DN800 污水管网约 5km;改造主城区内污水管错混接点约 500 个;改造 1000x1000、1500x1500、2100x2000 等十二条入河排洪沟污水分流,新建污水管网 长约 10km;修复改建主城区现状污水管网约 2000 处。项目投资约10900.00万元。 。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清溪河流域(珙县段)污水管网综合整治项目管网及附属工程专业分包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范围内所有本工程的分包内容,具体包括:
(1)【错混接改造】 道路工程、 土石方工程、【排洪沟整治】 道路工程、【排水管网】 其他工程、 基坑支护、【管网清淤修复】 非开挖修复、 清淤及清除障碍物、【金龙煤矿的矿井涌水净化及利用工程】 组合池、 金龙煤矿污水处理站 设备、 污泥管线、 电气工程。工程具体实施内容、技术要求及工程量,均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包件划分: 清溪河流域(珙县段)污水管网综合整治项目管网及附属工程专业分包1个包件 。
计划工期: 2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
2.3其他: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招标人按下列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选择中标人的方法):
£ 按照包件顺序,投标人在前面包件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包件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按照包件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大的包件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包件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其他包件由排名第二的单位承担,据此类推。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6)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董监高关联关系的;
(8)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9)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
(10)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1)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7)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21)被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系统的投标人,禁止期内不得参与对应层级及下属招标人的招标活动。
(2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6其他要求: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zjzcw.iccec.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9月 18日9时至 2026年 9 月 23日 1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年 9月 28日11 时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上传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开通会员可解锁*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9.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9.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0.1 关于出口管制合规约定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承诺内容如下:“投标人已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10.2 分包合规承诺函(见附件):本函作为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单位认真详细阅读,保证本次招标工程所供物项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EAR”)管制,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包含并签署“分包商合规承诺条款”。
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中交天航(宜宾)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兴大道406号5幢1层15号
联 系 人: 胡春锋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