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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816乌玛高速合作至赛尔龙项目
机场连接线导改工程
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GSHS-ZCB-ZB-XJ-011
本采购项目甘肃G1816乌海至玛沁高速公路合作至赛尔龙(甘青界)段PPP项目分包已具备采购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机场连接线导改工程劳务分包进行公开询比。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G1816乌玛高速合作至赛尔龙项目总承包部
1.2 采购编号:GSHS-ZCB-ZB-XJ-011
1.3 采购人: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G1816乌玛高速合作至赛尔龙项目总承包部
1.4 采购代理机构: /
1.5 采购项目概况: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甘肃G1816乌海至玛沁高速公路合作至赛尔龙(甘青界)段PPP项目机场连接线导改工程,本次采购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范围内的所有机场连接线导改工程及对应采购清单内的所有相关施工内容,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绿色施工、配合迎检等相关工作内容。对于机场连接线导改工程分包范围采购人保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如采购人调整工程分包范围,投标人需无条件接受。
2.2 包件划分:
包件1:HS2标二分部机场连接线导改工程;
2.3 计划工期:3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1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4 建设地点: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
2.5 质量目标:实施中无质量事故,工程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且评分值不得低于95分;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评定为优良,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鉴定(检测报告基本评价)评分不低于 95 分 。
2.6 安全目标: 遵循“零事故、零死亡、零污染”原则
1.杜绝发生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通报或因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在省城及以上范围内被联合惩戒、环保信用评价降级等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事件;
2.杜绝发生一般及以上职业病危害责任事故。
2.7 其他:包件1暂定工期1个月(3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若逾期,投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经济赔偿。投标人应充分理解和考虑了由于永久性用地提交、征地拆迁、迎接检查、阻工、民事干扰、工序衔接或其他原因导致进场以后无法及时、连续性施工,或是由于工程进度需要而发生赶工和增加投入的情况,应视为投标人可预测风险,增加的成本已包含在相关细目单价中,不另行结算与支付,同时投标方承诺不向招标方提出相关的费用要求。
(2)本次招标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作为本次招标和签订合同依据,具体施工工程数量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以投标人实际完成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数量、合同数量、施工数量之间的任何差异为由申请任何费用补偿。工程施工过程中招标人将根据施工进度对施工桩号及工程量进行调整,投标人应充分理解,投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经济赔偿。
(3)签订合同后合同乙方必须根据上述工期要求及时组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及材料进行工程施工,如因投标人组织不力造成总体工程延误的,招标人将按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罚(招标人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情况除外)。
(4)评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报价不予调整,报价时要充分考虑因时间变化带来的各种不利因素引起的价格浮动风险。
(5)此施工范围及段落为暂定;投标人中标后,施工范围及段落可由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实际施工能力及业主的具体施工安排等条件重新确定,一旦投标人参与投标,即表示投标人愿意在施工段落划分上无条件服从招标人施工安排。投标报价时,所有投标人严格执行投标报价清单格式进行报价。
(6)合同税率为9%价税分离,以不含税价为准,如后续因施工需要调整税率,以补充协议形式进行调整,不含税价不变。
(7)上述清单细目具体施工内容见:合同条款及格式。
3. 分包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分包商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采购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分包商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分包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分包商均可就本采购项目上述包件中的1个包件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每个分包商允许中 1 个标。
3.6 其他要求:/。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分包商,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scma.iccec.c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 9 月 9 日 10 时至2026年 9 月 12 日 1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9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分包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响应文件。
5.2分包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开启方式:
(1)分包商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参加包件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操作情况。
(2)分包商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投标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上传,视为分包商放弃参与采购活动,由分包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采购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或开启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调整开启时间。
(3)等待响应文件开启人唱标后,分包商即可查看唱标内容并查看开启记录表。分包商对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过程中在线提出,响应文件开启管理员回复后可进行查看。
6. 采购相关事宜
采购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并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询比采购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 评审办法
本包件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标价法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G1816乌玛高速合作至赛尔龙项目总承包部
地 址: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新闻大厦10楼计划合同部
联 系 人: 白钧仁
电 话:13919454186
电子邮件:1483758849@qq.com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分包商资质等级要求 |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 (2)投标方代理人必须提供投标材料证明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的合法性,并同时确认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在本项目从事的相关事宜,由投标人单位承担因该授权代理人在本项目从事相关活动所引发的一切后果。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 分包商财务要求 |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3个完整会计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标人必须满足2025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3)接受招标人支付比例(包括使用票据支付)范围为每期支付总额的60%以内。 (4)近3个完整会计年度是指2023年、2024年、2025年。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分包商业绩要求 |
| (1)近三年内(2023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1日)成功的独立完成过 1 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路基工程(附合同彩色扫描件)。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分包商信誉要求 |
| (1)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包件1:HS2标二分部机场连接线导改工程
|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备路基工程相应经验 |
| 技术负责人 |
1 |
具备路基工程相应经验 |
| 安全负责人 |
1 |
安全员C证 |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最低要求)
包件1:HS2标二分部机场连接线导改工程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备注 |
| 1 |
挖掘机 |
260 |
台 |
1 |
三证齐全,按甲方通知时间进场 |
| 2 |
压路机 |
25T |
台 |
1 |
三证齐全,按甲方通知时间进场 |
| 3 |
渣土车 |
/ |
台 |
3 |
三证齐全,按甲方通知时间进场 |
| 4 |
震动棒 |
/ |
个 |
1 |
三证齐全,按甲方通知时间进场 |
| 合计 |
6 |
注:1.要求现场的主要机具设备为分包人自有设备且设备进场时的出厂年限不得高于5年。
附录7 分包商现场实地踏勘影像资料(最低要求)
| 分包商现场踏勘要求 |
| 收到招标人发布的公告并有意向参与的各分包商要求投标截止前须去到招标人建设地点进行现场实地踏勘(踏勘费由分包商自行承担,招标人不统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确保了解项目施工的地理自然环境,周边交通运输情况、施工现场地质情况、对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控制价是否经过综合考量测算后的合理报价等,避免中标后影响招标人正常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及成本要求,踏勘的相关影像资料要附至投标文件“八、其他资料”中,未附现场踏勘影像资料的一律不予通过中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