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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编:110041
联系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甲5号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专区综合受理窗口(1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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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鼓风机集团通风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五号街22号9#厂房 |
沈阳鼓风机集团通风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辽宁净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沈阳鼓风机集团通风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5号街22号,租用泰豪沈阳电机有限公司9号厂房,项目西侧为百世快运A5库,北侧隔空地为浑蒲总干渠,南侧为空地,东侧为泰豪沈阳电机有限公司10号库房。 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租赁总占地面积8317平方米,其中9#厂房占地面积为6375平方米,辅楼占地面积为1025平方米,露天空地占地面积为917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风机500台,年产风机配件42080组。主要生产工序为下料、机械加工、喷漆、检验及产品包装。 本项目员工128人,一班制8小时工作,年工作270天。项目供电、供水、排水、供暖依托市政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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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产生环节主要为焊接烟尘、喷漆废气及危废贮存库产生的废气等。 喷漆工序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苯系物、颗粒物)经化学纤维过滤毡+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危险废物贮存库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2)排放;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根据“报告表”,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和苯系物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21/3160-2019)表1、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危废贮存废气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焊接废气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产生环节主要为下料切割产生的颗粒物、湿加工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干式加工产生的颗粒物以及焊接工序未收集的颗粒物,喷漆工序未收集的漆雾、苯系物、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机加工序均在密闭厂房内,湿加工过程使用低VOC含量的切削液。 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21/3160-2019)表3中车间外或设施外及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沈阳西部污水处理厂。 3.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机加设备、风机等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根据“报告表”,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布置于厂房内,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四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包括收尘灰、干式机加废金属屑、废边角料、废焊丝焊渣、废布袋、废木屑集中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危险废物包括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漆渣、废漆桶、沾染油漆的废手套、油抹布、废清洗溶液、湿式加工废金属屑、废液压油及废液压油桶、废乳化油及废乳化油桶,危废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