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5年10月13日拟作出沈阳市聚源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0-13
发布于
辽宁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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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编:110101

联系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E区无差别受理专区综合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沈阳市聚源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锅炉项目

沈阳市苏家屯区永乐街道永胜村

沈阳市聚源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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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改建项目,不新增占地,在厂区现有锅炉房内建设,拆除1台1.0t/h生物质蒸汽锅炉、1台1.0t/h生物质热水锅炉;新建1台3.0t/h生物质蒸汽锅炉、1台3.0t/h生物质热水锅炉及配套装置,本项目建成后企业现有产品产能不变。

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9万元。项目供水采用自备井;供电依托市政设施;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锅炉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供暖采用3t/h生物质锅炉;生产用蒸汽采用3t/h生物质蒸汽锅炉。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为2台生物质锅炉运行时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气黑度,生物质成型燃料上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

项目1台3t/h燃生物质燃料热水锅炉,运行时间为3600h/a,锅炉燃生物质成型颗粒产生的烟气采取低氮燃烧技术+1台旋风除尘器+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30m高烟囱(DA001)有组织排放;1台3t/h燃生物质燃料蒸汽锅炉,运行时间为1800h/a,锅炉燃生物质成型颗粒产生的烟气采取低氮燃烧技术+1台旋风除尘器+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30m高烟囱(DA002)有组织排放;生物质燃料上料过程中,采用人工上料,会产生少量粉尘,在封闭锅炉房内无组织排放。

根据“报告表”,DA001、DA002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要求;厂界处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排放。生物质锅炉排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排放。

3.噪声

本项目运行期主要噪声源为风机、泵类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产噪设备,再经基础减振、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永胜村居民处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生物质颗粒包装袋、炉灰、废离子交换树脂、除尘灰和废布袋。生物质颗粒包装袋、炉灰、除尘灰收集后定期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由厂家更换回收。

5.地下水

项目重点污染防治区为危险废物贮存点、旱厕、污水处理站、污泥贮存点、循环水池区域;一般污染防治区主要包括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锅炉房。厂区已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详情请见“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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