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皇姑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5年11月4日拟作出辽宁天超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废铅酸电池、废机油仓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1-04
发布于
辽宁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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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6459268         邮编:110031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  建设项目联合审批  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辽宁天超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废铅酸电池、废机油仓储项目

沈阳市皇姑区鸭绿江街道文官村

辽宁天超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辽宁鑫宇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沈阳市皇姑区鸭绿江街道文官村。西侧为空地,北侧为废品收购,东侧为天能电池,南侧为闲置厂房。

项目为新建项目,租用沈阳市东陵区前进乡文官村恭顺维修处闲置厂房建设废铅酸电池、废机油暂存仓库。项目占地面积为2500㎡,其中废铅蓄电池库房建筑面积800㎡,最大贮存能力为900吨;废机油库房建筑面积500㎡,最大贮存能力为56.7吨。

主要建设内容为:1座废铅蓄电池库房、1座废机油库房,危险废物贮存点、卸货分拣区及办公区等。项目仅对废铅蓄电池进行分拣、包装、贮存、运输至下游处置单位,不涉及废铅蓄电池的拆解利用工序,贮存时间不超过180天,预计年最大周转能力为19999.8吨;对废机油进行贮存、运输至下游处置单位,贮存时间不超过180天,预计年最大周转能力为5000吨。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

项目供水、供电依托市政设施,供暖采用电采暖。

同意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破损电池贮存产生的硫酸雾、废机油贮存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每批废铅蓄电池入库分拣时,如产生破损电池,均立即放入备用的加盖密闭的PE箱内,暂存于破损废铅蓄电池储存区,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至1套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废机油装卸、贮存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负压收集至1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定期清掏。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叉车、循环泵、风机等设备。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均设置于封闭厂房内,再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达标排放。

4. 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抹布、拖布、手套、防护服等劳保用品,废破损电池(含电解液)、废碱液、氢氧化钠废包装袋、罐底油泥、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等。

废抹布、拖布、手套、防护服等劳保用品,废破损电池(含电解液)、废碱液、氢氧化钠废包装袋、罐底油泥、废活性炭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装于相应的专用容器内。其中,废抹布、拖布、手套、防护服等劳保用品,罐底油泥、废活性炭分类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废破损电池(含电解液)、废碱液、氢氧化钠废包装袋分类分区暂存于破损电池贮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