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辽中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5年12月19日拟作出沈阳市辽中区成鸿、洸大、五丰、洪帅、思杨、东森、高峰等七家企业人造板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19
发布于
辽宁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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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27884416  邮编:110200

联系地址: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辽中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建设项目专区)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沈阳市辽中区成鸿、洸大、五丰、洪帅、思杨、东森、高峰等七家企业人造板制造项目

沈阳市辽中区茨榆坨街道

沈阳市辽中区成鸿木材加工厂

辽宁宇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一)沈阳市辽中区成鸿木材加工厂

沈阳市辽中区成鸿木材加工厂位于沈阳市辽中区茨榆坨街道第三社区,占地面积为6476.49平方米,投资30万元,建设拉条、热压车间及配套设备,设置1台95kW配备低氮燃烧装置一体化天然气模温机,产品产量为人造板材50000张/a。项目供电、供水、供暖均依托现有设施。(具体详见报告表)

(二)沈阳市辽中区洸大木业加工厂

沈阳市辽中区洸大木业加工厂位于沈阳市辽中区茨榆坨街道第六社区,主要从事全屋定制家具的制造、人造板制造,占地面积为33128.06平方米,总投资30万元,建设全屋定制颗粒板和人造板生产车间及配套设备,设置1台60kW配备低氮燃烧装置一体化天然气模温机,产品产量为全屋定制家具8.57万㎡/a,生态板5万张/a。项目供水外购,供电依托当地供电管网,办公室采用电供暖。(具体详见报告表)

(三)沈阳市辽中区五丰木板厂

沈阳市辽中区五丰木板厂位于沈阳市辽中区茨榆坨街道后边外村,主要从事人造板制造。占地面积为3333.3平方米,总投资30万元,建设拉条、热压车间及配套设备,设置1台2.14t/h配备低氮燃烧装置的生物质专用一体化导热油锅炉及其配套设施,产品产量为5万张/a。项目供水外购,供电依托当地供电管网,办公室采用电供暖。(具体详见报告表)

(四)沈阳市辽中区洪帅木材加工厂

沈阳市辽中区洪帅木材加工厂位于沈阳市辽中区茨榆坨街道后边外村,占地面积为3324.02平方米,总投资70万元,建设一条生态板生产线,配套配置1台60kW的电锅炉,年生产10万张生态板。项目供电依托当地供电管网、供水外购,办公室采用电供暖。(具体详见报告表)

(五)沈阳市辽中区思杨木板厂

沈阳市辽中区思杨木板厂位于沈阳市辽中区茨榆坨街道后边外村,占地面积为1636.24平方米,总投资60万元,建设一条生态板生产线,配套配置1台2.11t/h 配备低氮燃烧装置的生物质专用一体化导热油锅炉及其配套设施,年生产5万张生态板。项目供电依托当地供电管网,供水外购,办公室采用电供暖。(具体详见报告表)

(六)沈阳市辽中区东森木材加工厂

沈阳市辽中区东森木材加工厂位于沈阳市辽中区茨榆坨街道后边外村,占地面积为5454.85平方米,总投资60万元,建设人造板生产线,设置1台90kW的电锅炉,产品产量为人造板材50000张/a。项目供电依托当地供电管网,供水外购,办公室采取电供暖。(具体详见报告表)

(七)沈阳市辽中区高峰木材加工厂

沈阳市辽中区高峰木材加工厂位于沈阳市辽中区茨榆坨街道六委,占地面积为6876.70平方米,项目投资62万元,建设一条生态板生产线,设置1台2.17t/h配备低氮燃烧装置的一体化生物质专用导热油锅炉及其配套设施、1台90kW的电锅炉,产品产量为人造板材(生态板)100000 张/a。项目供电依托当地供电管网,供水外购,办公室采用电取暖。(具体详见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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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环境影响

废气主要包括燃气模温机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生物质锅炉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拉条、修边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涂胶、热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甲醛;调胶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全屋定制家具制造过程中下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封边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2、水环境影响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3、声环境影响

噪声主要来自热压机、风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影响

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胶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废胶、废导热油、废边角料、除尘灰、废包装材料、废抹布、废布袋、锅炉灰渣、生活垃圾等。

三、减缓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各项目涉及拉条、修边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由集气装置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各工序产生的少量甲醛及非甲烷总烃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调胶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车间内保持良好通风;洸大全屋定制家具生产过程中下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据“报告表”提供的脲醛树脂胶、PUR胶检验报告及MSDS,项目使用的脲醛树脂胶和PUR胶的VOCs含量(质量比)均低于10%。无组织甲醛、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成鸿木材加工厂模温机废气经自带的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通过1根8米高排气筒排放;洸大木业模温机废气经自带的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通过1根12米高排气筒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标准。五丰木板厂、高峰木材加工厂和思杨木板厂锅炉废气经自带的低氮燃烧技术+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煤锅炉标准。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旱厕后定期清掏。

3、落实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各项目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不同噪声源分别采取基础减振、加装减振垫、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根据“报告表”,成鸿、洪帅、思杨、东森运营期各设备噪声衰减至厂界处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1 类标准要求;五丰、高峰运营期各设备噪声衰减至厂界处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洸大运营期各设备噪声衰减至厂界处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洸大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思杨项目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废胶、废胶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均为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各自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导热油更换后直接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处理,不在厂内暂存。

废边角料、除尘灰、废包装材料、废抹布、废布袋、锅炉灰渣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落实土壤、地下水防治措施

各单体项目均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将危险废物贮存点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生产车间、锅炉房、化粪池、旱厕、一般固废暂存间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将厂区剩余部分划分为简单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6、落实沙尘防治措施

各单体项目在运营期内,不随意压占、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在保护好现有植被基础上,在厂区范围内尽可能种植植被,达到减小风速,充分保护地表疏松土层、防止土地沙化的目的。

    7、环境风险

各单体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分别制定和备案环境应急预案。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