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6-2028 年度所需 20%氨水供货框架协议及相关服
务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
JSTCC260061039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6-2028 年度所需 20%氨水供货框
架协议及相关服务招标人为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江苏
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6-2028 年度所需 20%氨水供货框架协议
及相关服务(材料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履约期限:本次招标履约有效期限为两年。
2.2 招标范围: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6-2028 年度所需 20%氨水供
货框架协议及相关服务。
2.3 订单计划:两年履约有效期内招标人根据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生
产需要情况确定订单,招标人届时根据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需要进行
实际采购订单数量的确定,计划订单数量与实际供货数量可能有偏差,招标
人对下达订单数量有调整权。
2.4 数量:本项目两年期预估数量约为 28000 吨(为近年来采购统计均值测
算),实际履约数量存在波动偏差,仅供潜在投标人参考,招标人不保证对此项
数量规模的承诺,最终按实际需求为准。
2.5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质量标准”。
2.6 交货地点: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第三分公司氨水储
罐(淮安市淮安区井神路 1 号)。
2.7 交货期:接到送货通知后 4 小时内送货至指定地点。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 2 名(中标比例按实际履约
数量分配为第一中标人 60%,第二中标人 40%),中标人在供货中如出现 2 次拖
延交期或严重质量问题,招标人将有权调整中标比例分配;若影响招标人正常生
产运行,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
件复印件。
②本项目允许氨水经销商参与投标,要求如下:
投标人若为氨水制造商(氨水制造商是指合成氨生产企业或氨水混配分装企
业),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
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氨或氨溶液[含氨
>10%])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混装或分装或充装经营:氨
或氨溶液[含氨>10%])。提供投标人身份声明书、投标人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若为氨水经销商(氨水经销商是指从合成氨生产企业或氨水混配分装
企业采购氨水后销售的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
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氨或氨溶液[含氨>10%]),2)投标人
具有氨水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3)出具授权书的氨水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
全 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氨或氨溶液[含氨>10%])或危险化学品经营
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混装或分装或充装经营:氨或氨溶液[含氨>10%])。
中标后履约期间,招标人将不定期抽查运输车辆轨迹图核实氨水来源。提供投标
人身份声明书、投标人证书复印件、氨水制造商证书复印件、氨水制造商授权
书复印件。
③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运输单位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
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氨或液氨,或同时包含危险货物运输第 2 类 3 项及危险
货物运输第 8 类)。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单位的,还须提供
与第三方运输公司签订有效的运输服务合同以及第三方运输公司营业执照复印
件。
④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运输单位须提供至少 2 辆有效期内的氨水
专用车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人员相关资质。提供:1)车辆的行驶证、道路
运输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罐体检测合格证明;2)车辆对应驾驶人
员的驾驶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含 W-危驾或危货驾驶员或道路危
险货物运输驾驶人员);3)车辆对应押运人员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含 W-押运或危货押运员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上述材料缺一不可。
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能为同一人。
(2)财务要求:
提供连续三年(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
告复印件,成立年份不足的,提供成立以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财务报
表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告存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将被否决:①有否定意见、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②
资产负债率高于 80%(含);③连续三年净利润为负数。
(3)业绩要求:
若投标人为氨水制造商,
投标人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以
发票开具时间为准)销售浓度 20%及以上氨水的累计数量不低于 8000 吨。
若投标人为氨水经销商:
投标人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以
发票开具时间为准)采购浓度 20%及以上氨水的累计数量不低于 8000 吨。
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附发票清单明细,一个合同列
一个发票清单明细,所提供发票必须上传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
验平台”)。未按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文件无法认定符合上述业
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以上材料缺一不予认可。氨水销售数量、采购数量以
符合上述要求的所有发票中数量(吨)合计值为准。
(4)信誉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日期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无失信惩戒记录、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列为严重违法
失信名单(黑名单)。提供承诺书,失信惩戒记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
单)以开标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从注册成立后至参加本投标之日止,在企业销售经营活动中,没
有发生和经人民法院判决生效的行贿行为。提供承诺书。
②投标人必须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发票均已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
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传。提供承诺书。
③投标人须承诺投入本项目的的氨水专用车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车专
用,不得混装,无中间隔舱。提供承诺书。
④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中标后不允许转包,中标人不得将合同
订单转包给其他供应商,一经发现查实,取消本次中标资格。提供承诺书。
⑤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供给的氨水以正规合成氨工业产出的高纯液氨或
氨气为唯一原料,通过合规工艺加水混配制成,不使用工业废氨、化工生产尾
气回收氨、危化品废液回收提纯氨等非原生合成氨来源的原料进行生产加工,
不供给以各类废氨为源头生产的氨水。后期供货时接受招标人不定期抽查运输
车辆轨迹图核实氨水来源。提供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 年 08 月 12 日 9:00 至 2026 年 08 月 19 日 17:00
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在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https://www.jstcc.cn/)平
台(JSTCC(新版))免费注册(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投
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
责任。技术支持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注册成功
后,在平台中搜索到本项目后点击“关注”,关注成功后在“项目管理/我的项目”
中点击已经关注的项目名称,选择“上传材料”后将投标人在苏盐井神招标与采
购管理系统(http://cgpt.jssyjsgf.com)已注册的“单位注册证明”扫描件上
传至平台(“单位注册证明”的开具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符合
要求的“单位注册证明”上传后经工作人员确认后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被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列入“负面行为
单位清单”且在禁停期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 年 08 月 27 日 14:00(北
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 118 号南京长江国际航运中心 D
座 16 楼 1601 房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
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苏盐井神招标
中心官网(http://cgpt.jssyjsgf.com)上发布。
7.其他
(1)本项目收取平台服务费人民币 800 元。
(2)投标人在待付款项目中进行线上支付平台服务费后可下载本项目的招
标文件、电子发票及其他资料(含澄清、修改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
平台上的相关信息。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本项目将采用远程异地开标方式。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淮安区海棠大道 18 号
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 118 号南京长江国际航运中心 D 座 16 楼 1601
房间
联系人:陆一平、齐文楷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