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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及《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2022〕—37)的有关规定,现对天等县公安局进结派出所迁建工程项目消防查验单位进行报名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报名。
一、公告项目名称:天等县公安局进结派出所迁建工程项目。
二、查验范围:天等县公安局进结派出所迁建工程项目-消防查验。
三、查验费用:费用按桂建检协〔2022〕13号文件相关规定及优惠情况执行。
四、查验单位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三)在广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管理平台备案通过具备出具查验报告的消防查验服务机构。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 15:00 至 18:00 (北京时间,下同)在天等县公安局装备财务室(天等县天等镇天椒大道68号)报名。
(二)报名所需材料:请符合以上资质条件的查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
1.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办理三证合一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2.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查验单位*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依法缴纳的税收完税证明(如为新成立的竞标单位请按实际提供)。
4.报价函原件。
上述材料交复印件,原件核查(如发现材料有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则向有关部门举报),通过报名者方可报名成功。
六、网上公告媒体查询:本次公告在天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iandeng.gov.cn/上发布。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天等县公安局
联系人及电话:杨主任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天等县天等镇天椒大道68号
监督部门:天等县纪委监委派驻天等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天等县公安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