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机械高级技工学校园林绿化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文件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8-31
发布于
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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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编号:GJX-20260827

成都市机械高级技工学校园林绿化服务

采购项目(第二次)

比选文件

采购人: 成都市机械高级技工学校

2026 年 8 月 27 日

1

目 录

第一章 比选公告 ..........................................................2

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 ....................................................4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15

第四章 资格证明文件 .....................................................30

第五章 采购需求 .........................................................32

第六章 评审办法 .........................................................35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参考) .............................................38

2

第一章 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成都市机械高级技工学校园林绿化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2、项目编号:GJX-20260827

3、本项目共 1 个包:

序号

采购标的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数量、

单位

绿化面积

1

园林绿化服务

*开通会员可解锁*

1

7000 ㎡

4、服务包含日常绿化养护及校园绿化主题活动配合工作。

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地点、获取方式:

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6 年 8 月 31 日至 2026 年 9 月 7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网络获取。

网络获取适用: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者,请将单位介绍信、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经办

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报名表扫描发送至 QQ 邮箱 287770299@qq.com 进行网络报名,邮件

标题以“XX 项目+报名”命名,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

3.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方式报名、获取比选文件,未在规定时间报名、

未按前述方式获得比选文件的,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注:以收到供应商合格的报名

资料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办理)。

4.供应商获取比选文件时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

3

错误信息,对其比选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5.报名的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应与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一致,

不一致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或将被作为无效文件处理(按照比选文件相关规定可以澄

清的情况除外)。

四、接收响应文件起止时间:2026 年 8 月 31 日上午 9:00 分—2026 年 9 月 8 日

上午 10:00 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2026 年 9 月 8 日 10:00 分(北京

时间、以开标厅的时间显示为准)。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比选地点:成都市机械高级技工学校党建室。

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

完好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六、本项目比选邀请在成都市机械高级技工学校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永良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

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

一、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项目属性

服务

2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本项目养护绿化总面积7000m,报价须覆盖全部绿化面积养护及绿化相关活动配合全部工作内容。

比选申请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3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

(实质性要求)

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完全响应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比选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按评审小组要求一次性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文件处理。

4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单独提交的报价一览表壹份;

相应的电子文档壹份(仅作为存档使用,不作为评审材料)。

5

比选有效期

(实质性要求)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比选有效期从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供应商的比选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6

比选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比选保证金。

7

履约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

8

联合体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比选。

9

构成比选文件的其

他文件

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比选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0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5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1

比选文件咨询

联系人:赵永良 *开通会员可解锁*

12

比选过程、结果工

作咨询

联系人:赵永良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

中选通知书领取

接到通知后请中选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成都市机械高级技工学校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赵永良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

供应商询问

采购人负责对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及评分办法部分的询问。

联系人:赵永良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

供应商质疑

联系人:赵永良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原件)现场、邮寄或快递提交质疑函(以送达人在签收单上签收之日为准),逾期提交不予受理。

注: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比选文件、比选过程、比选结果的范围,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16

关于重大违法记

录、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

说明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

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

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参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

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相关规

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

“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

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

的,从其规定。

17

承诺提醒

关于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承诺,项目采购活动结

束后,采购人如有必要将核实供应商所作承诺真实性,如提供虚假承诺

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18

备注

若比选文件中其他内容与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6

二、比选文件

1.适用范围

1.1 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1.2 本比选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2.比选文件

比选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本比选文件,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本比选文件第三章要求

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是成都市机械高级技工学校 。

2.2“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

2.3“投标人”系指获取了比选文件拟参加比选和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2.4 本比选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

3.比选报价(实质性要求)

3.1 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

3.2 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

本项目所需要的全部费用,采购人无须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4.响应文件的语言

4.1 比选申请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与采购人就本项目有关比选的所有来往书面

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应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

商公章(鲜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视为未提供该资料(对于供应商的

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的除外)。

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

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3 如因未翻译或故意错误翻译而造成的废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

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

无效处理。

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

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以及出

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

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

资持股关系的单位之间存在的其他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

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

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

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

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

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人工作人员,不得参与

本项目采购活动。

5.5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

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6 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

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8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

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

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

人员是指评审小组成员。

6.比选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比选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

明比选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比选有效期可以长于比选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

短于比选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文件处理。

7.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7.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

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

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

任。

7.2 除非比选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

识产权。

7.3 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

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7.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

权的相关费用。

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现场考察或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

8.2 供应商自行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9

9.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0.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11.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1.1 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应按第二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至少包括“响

应文件格式”的各项内容。本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比选申请人必须提供;

本比选文件没有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也可以提供。

11.2 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包括:

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单独提交的报价一览表壹份(除单独提交外,响应文件中也需同样提供);

电子文档一式壹份,使用 U 盘或者光盘制作。

11.3 响应文件应全部用不褪色的墨水(粉)书写或打印,不得有任何涂改。响应

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或 U 盘制作。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和“副

本”的字样。正副本内容应完全一致,如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1.4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

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

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1.5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

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应为供应商单位公章(鲜

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1.6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码(分册装订的应标明分册

号),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否则相关散装或者合页装订的内容将视为非响应文件

内容而不予以认定。响应文件中载明了有单独提供的成册资料(如方案、设计、图

纸、彩页等)除外,载明内容将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0

11.7 本次比选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印、影

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统一使用 A4 幅面纸印制(图、表以及证

件可以除外)。

11.8 响应文件应根据上述要求制作,签署, 盖章,内容应完整。

1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2.1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比选申请人单位名称、项

目编号、项目名称、日期。

12.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封装在一起)、电子文档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

内,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字

样,并注明比选申请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日期, 并在封口处加盖供

应商单位公章(鲜章)。未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可以拒绝接收。

12.3 响应文件(含正本、所有副本、电子文档)均密封完好,只是未按前述要求

分装或统装的,采购人应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如实记录,并交由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12.4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同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13.响应文件的递交

13.1 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人

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13.2 本次比选不接受以邮寄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14.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4.1 比选申请人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可以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递交补充、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的通知。并经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签署,加盖比选申请人的公章(即单位公章)。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

后,供应商不得更改响应文件。

14.2 比选申请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

识和递交。

14.3 比选截止时间以后,比选申请人不得撤回响应文件。

14.4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11

三、比选会

15.比选会程序

15.1 在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比选会,供应商须派授权代表

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比选会由采购人主持。

15.2 比选会主持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宣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按照以下程序

进行:

(1)宣布比选会开始。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确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是指供应商确认自己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

况,不代表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

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会议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

员,要求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但不得干扰、阻挠比选会议工作的正常进行。

(4)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比选会议记录进行签字确认经确认无误

后,由采购人工作人员宣布比选纪律,并由供应商签字确认。

(5)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终止采购活动,并退回响应文件。

(6)宣布比选会结束。所有供应商代表应立即退场。同时所有供应商应保持通

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

四、比选纪律要求

16.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比选时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比选申请人;

(3)与采购人、其他比选申请人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比选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7)为采购人的附属机构,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2

(8)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9)与以上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0)与以上单位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1)参加本项目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包投标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13)2 家及以上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

一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比选申请人,属于不合格比选申请人,其报价或成交资格将被

取消。

17.保密

17.1 采购人不得透露有关购买比选文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的任何情况。

17.2 有关比选申请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等情况都不得对外透露。

18.质疑和投诉

本项目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比选文件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办

理。

19.确定中选供应商

19.1 采购人将按评审小组推荐的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选供应商。

19.2 采购人确定中选供应商过程中,发现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

予确定其为中选供应商:

(1)发现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候选供应商为中选供应

商,依此类推。无法确定中选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13

20.成交结果

20.1 采购人确定中选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中标供应商。

20.2 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

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中选供应商。

21.成交通知书

21.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1.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选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

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中选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21.3 中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

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中选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

动。

五、评审

22.评审

本项目评审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六章的规定进

行。

23.比选、评审过程存档

比选会和评审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六、合同事项

24.签订合同

24.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

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4

24.2 比选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

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24.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比

选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4.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

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4.5 比选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

的合同组成内容。

25.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

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

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

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

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

26.履行合同

26.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

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和共国

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7.验收

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比选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

28.合同变化(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政策变化或者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导致合同不能

履行的,双方自愿无条件解除合同。

15

29.其他

本比选文件中所引用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本项目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

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

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

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比选文件不再作调整。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1、比选申请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使用本章所附格式并符合有关要求;本章未

规定格式的,由比选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编制。

2、响应文件中的表格或空格如填写不下,可编辑扩充或另附页。除形式外,比

选申请人不得改变其内容要求。本章所附格式,比选申请人为编制响应文件可以复印

或编辑。

3、比选申请人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密封后按规

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

16

(正本/副本)

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电子文档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比选申请人单位名称:

。(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17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授权代表参加比选的不提供)

致成都市机械高级技工学校:

供应商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职务)

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比选申请人单位名称:

(全称并盖章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期:

注:

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其

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

料”。

2、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驾照、户口本、军官证、外籍

人员的护照等。

18

二、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

期限

报价

(人民币万元)

备注

1

报价合计

比选申请人单位名称:

(全称并盖章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人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期:

注: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

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全部费用,采购人无须再另行支付其他

任何费用。

2、“报价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19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报价(万元)

1

2

3

4

.

.

总价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注:“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比选申请人单位名称:

(全称并盖章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人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期:

20

四、承诺函

成都市机械高级技工学校:

本单位(比选申请人全称)参加(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比选活

动,特别针对以下条款,郑重承诺:

一、满足本项目对比选申请人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比选文件第二章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如对比选

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比选以求

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

的供应商。

五、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

有效的、合法的。

六、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

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

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比选文件中所列明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

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履行。

八、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

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

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除

非比选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

我方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

21

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

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

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比选申请人单位名称:

(全称并盖章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人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期:

注:1.可自行提供具有有效签字和盖章的格式,但承诺函的内容至少应该包含本格式

中涉及的承诺内容。

22

五、比选响应函

成都市机械高级技工学校:

本单位(比选申请人全称)参加(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比选活

动:

一、我方自愿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一旦我方成

交,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二、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

有效的、合法的。

三、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文档 1 份,单独提

交的报价一览表 1 份用于比选报价。

四、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比选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

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五、参加本项目比选,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比选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 90

天。我方同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起遵循本比选文件,并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

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注:本承诺书内容必须全部做出明确应答,如无应答或应答含混,即视为存在未

应答事项事实,评审组可按相关规定扣分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比选申请人单位名称:

(全称并盖章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人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真:

期:

23

六、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按比选文件第四章要求逐项提供。

24

七、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比选文件要求

响应内容

响应或偏离

注:1.比选申请人将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的内容逐一对应填写并明确应答。供应

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比选申请人单位名称:

(全称并盖章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人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期:

25

八、商务要求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比选文件要求

响应内容

响应或偏离

注:1.比选申请人将第五章“商务要求”的内容逐一对应填写并明确应答。供应商必

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比选申请人单位名称:

(全称并盖章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人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期:

26

九、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比选申请人单位名称:

(全称并盖章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人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期:

27

十、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比选申请人单位名称:

(全称并盖章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人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期:

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比选文件要求的有关书

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28

十一、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 住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比选申请人单位名称:

(全称并盖章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人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期:

29

十二、服务方案

30

第四章 资格证明文件

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①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交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

交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②供应商为事业法人的提交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

换证的提交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交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

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

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④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提交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

执照、税务登记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三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三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三章)。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三章)。

6、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三章)。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

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

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比选

的,则可不提供。)

31

说明:比选申请人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鲜

章)。比选申请人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32

第五章 采购需求

前提:本章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

商应全部满足。如有一条不满足或负偏离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一、采购清单:

本项目共 1 个包:

包号

采购标的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数量、

单位

绿化面积

1

园林绿化服务

*开通会员可解锁*

1

7000 ㎡

补充基本信息:服务包含 7000 ㎡ 全部绿地日常养护及校园绿化相关活动保障服务。

★二、技术服务要求: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

1

绿化修剪

定期进行修剪,确保草坪生长繁茂、平整,球形植物生长密实、修剪圆润,灌木、色带植物生长繁茂美观,草坪高度控制在 5—8 厘米为宜,灌木、球形植物突生枝不超过 20 公分,所有植物要求生长旺盛,无枯黄枝叶。养护范围覆盖全部绿化面积 7000 ㎡。

每两月修剪一次 ,全年不少于6 次

2

剔枝

大型树木,重点剔除下垂枝、枯死枝、病虫枝及与建筑物、电路交叉的枝条,预留足够生长空间,切口直径超过 2 厘米,涂抹愈伤防腐剂。

一学期不少于 1次

3

浇 水 、

排水

每月检查排灌情况,保证无积水、无旱情,不得因涝、旱影响植物生长。浇水次数及浇水量应根据不同植物习性进行,夏季浇水在早晚进行,避免高温季节午间浇水,冬季浇水在中午进行,干旱季节应满足植物生长所需的水份。做好冬灌及春灌,保护和爱护绿化供水设备。养护范围覆盖全部绿化面积 7000 ㎡。

每月检查,每周 1次

4

定施肥管理

每年施肥的次数为乔木、灌木 1 次以上,地被植物、花草、草坪各 1 次以上,根部所施肥料以有机肥为主,树木施肥先挖好施肥环沟,其外径与冠幅相适应。除根外施肥外,肥料不得触及树叶,施肥在睛天进行,施肥完成后应及时回填施肥沟,施

每年施肥 1 次以

33

肥后需要及时浇水的要及时浇水。养护范围覆盖全部绿化面积 7000 ㎡。

5

杂草清除

绿地内及时清除各种杂草,确保绿地无杂草。如使用化学除草剂必须征得校方专业管理人员同意,必须保证园林植物的安全,对土壤无污染、对人体无危害,对植物无伤害。养护范围覆盖全部绿化面积7000 ㎡。

每两月一次

6

病害虫防治

校园绿地病虫害防治应以人工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化学防治应根据植物的特性,选择对人体无害、无污染、低浓度、低残留、无气味、效果好、对植物无伤害的药物报校方专业管理人员同意方可实施。药物防治每年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植物属性和习性进行,确保校园绿地植物无病虫害症状,病虫害危害率控制在 2%以内。做好深秋乔木树干涂白,涂白高度 120公分,校园内树木主杆及枝杆因病虫害入侵造成枯死的,及时组织人员下枝,倒树。养护范围覆盖全部绿化面积 7000 ㎡。

7

树木养护

对整个校园绿地区域(绿化总面积 7000㎡)内所有树木、植物、草坪进行养护管理。乔木修剪以自然树形为主(已成形乔木须保持树形),灌木和草坪修剪应形成观赏效果,做到平立面自然、平整,无突出感、突缺感。行道树及成行成列同一品种景观树在同一景观区域内分品种开丫高度修剪一致,均衡树势、美化树型,根据植物生态习性,及时采取必要的防寒防晒防风措施,保持乔灌木生长环境良好,注重美观,校园绿地内乔灌木、地被植物及草坪均要求无病态枯枝、枯叶黄叶、死株现象,无虫害,校园内树木主杆及枝杆因天气及自然灾害造成枯死的,及时组织人员下枝,倒树。

8

绿化清洁服务要求

负责及时清理绿地区内草、叶、枯枝、杂物,并将清理物自行运至校园外,保持校园绿地干净整洁,覆盖全部 7000 ㎡绿化面积。

34

9

其他服务

要求

公示 24 小时服务电话,服务人员着装干净整洁,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细致、周到。采购人因紧急业务工作、重大活动保障或突发事件有临时需要时,供应商应主动积极配合,按要求提供服务。上岗人员办理的相关证件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承担,采购人不另行支付费 用 。 因 供 应 商 在 履 行 职 务 过 程 中 的 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或因此导致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供应商服务人员在岗位上因自己或他人原因,造成自己或他人发生意外事故,由供应商负责涉事人员的保险理赔等一切相关事宜,其发生的劳动争议、工伤、工亡等责任,均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负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供应商有责任配合学校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必须的资料。校园绿化活动保障:服务期内配合学校完成校园绿化相关主题活 动 , 包 含 但 不 限 于 校 园 绿 化 节 、 植 树节、校园文化活动绿化布景;负责活动花草 摆 放 、 现 场 绿 化 维 护 、 活 动 结 束 后 撤场、场地复原清理;每年不少于 6 次绿化相关活动保障,全部相关人工、机具、辅材等费用包含在总报价内,采购人不再额外付费。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一采两年

2、服务地点:成都市机械高级技工学校(绿化养护总面积 7000 ㎡)。

3、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4、验收标准: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

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及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和国家、

行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含 7000 ㎡绿地养护质量以及绿化主题活动完成情况。

5、保密:本项目中所提到的有关活动内容及经费等,供应商不得向非项目有关

人员透露,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双方聘请的律师、会计师等专业顾问除外。

35

6、其他未尽事宜,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确定。

第六章 评审办法

1、总则

1.1 比选人组建评审委员会,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1.2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对所有参选供应商执行统一评审标

准与流程。

1.3 评审委员会职责:审查申请文件、要求供应商澄清问题、推荐中选候选人、

报告违规干预行为。

2、评审程序

2.1 比选申请文件初审(资格性检查

+ 符合性检查)

序号

资格性检查内容

通过/不通过

1

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提供对应承诺函

3

具备履约所需门店、库存、配送设备及能力,提供对应承诺函

4

近三年无重大经营违法记录,提供对应承诺函

36

2.1.1 资格性检查(有任一不通过则无效响应,不进入后续评审)

2.1.2 符合性检查(有任一不通过则无效响应,不进入后续评审)

2.2 评审委员会对文件中表述不清、计算错误、内容歧义的部分,可书面要求供应商

澄清、说明、纠正;澄清内容不得改变文件实质性内容,不得调整报价。

2.3 报价排序与候选人推荐

对初审合格的供应商,按综合报价水平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报价最优(单价整体

最低)的供应商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推荐不少于 3 名中选候选人;若出

现报价整体水平一致的情况,由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的服务能力、7000 ㎡绿化养护

实施方案、绿化活动保障方案、售后保障等因素综合评议,确定排序。

2.4 出具评审报告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记录、排序结果编制正式评审报告,全体评委签字确认。

3、定标及定标程序

3.1 比选人依据评审报告及候选人排序,确定第一候选人为中选人。

3.2 向中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

3.3 所有比选申请文件、资料不予退回,比选人不解释落选原因。

4、废标情形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4.1 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有任一不通过的;

4.2 单品报价超出对应最高限价的;

4.3 未实质性响应本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含绿化面积、绿化活动保障)的;

4.4 申请文件内容虚假、弄虚作假的;

4.5 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

5

满足法律法规其他强制性要求

6

委托代理参选:提供授权委托书 + 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法人

直接参选: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 身份证复印件

序号

符合性检查内容

通过/不通过

1

文件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格式完整规范

2

所有单品报价未超出对应最高限价,报价填报规范(报价覆

盖 7000 ㎡绿化养护及绿化活动全部工作)

3

完全响应本项目全部实质性服务、商务、技术要求(含绿化

面积、绿化主题活动保障要求)

4

申请文件内容真实,无弄虚作假情形

37

5、评审细则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5.1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0%)

10 分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注:未按给定金额填报不可竞争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的,本项不得分,并作废标处理。

2

养护方案设计

(40%)

40 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园林绿化施工组织设计与养护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2 分):针对场地整理、地形塑造、苗木采购与种植、给排水系统安装、景观照明安装、配套设施安装等园林绿化全工序编制的方案科学合理、切合项目实际的得 12 分;方案存在缺陷或不完善的酌情扣 3-8 分,缺项扣 12 分。2.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8 分):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关键工序(苗木选型与验收、种植工艺、隐蔽工程施工、苗木养护)质量控制措施得力,能保障苗木成活率 100%的得 8 分;一般的得 4 分;差的得 1 分。3.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8 分):安全防护措施、文明施工措施、扬尘治理、噪音控制、绿化垃圾处理措施详实,符合项目现场管理特点的得 8 分;一般的得 4 分;差的得 1 分。4. 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8 分):工期安排合理、关键节点控制措施有力,能保证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的得 8 分;一般的得 4 分;差的得 1 分。5. 资源投入计划(4 分):劳动力、机械设备、苗木(乔木、灌木、地被、花卉等)、辅材供应计划合理,能满足施工与养护需求的得 4 分;一般的得 2分;差的得 0 分。

3

类似业绩

(15%)

15 分

供应商近 3 年(2023 年 1 月至今)承担过已完成的合同金额≥10 万元的园林绿化施工/养护工程业绩:1. 每提供 1 个有效业绩得 5 分,本项最多得 15 分。

38

4

质保及售后服务

(20%)

20 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园林绿化养护与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1. 质保及养护回访方案(12 分):质保期(苗木养护期 2 年、配套设施质保 2 年)内的养护服务承诺、定期养护计划、回访机制完善,能保障苗木养护期内成活率 100%的得 12 分;一般的得 5 分;差的得 1分。2. 应急响应机制(8 分):针对苗木突发病虫害、极端天气应急处置、死苗补植、设施故障维修的应急预案,响应时间(24 小时以内)及问题解决时限承诺明确的得 8 分;一般的得 4 分;差的得 1 分。

5

人员设备配置

(10%)

10 分

拟派本项目人员配置表,1-5 人,得 5 分;6-10 人,得 10 分;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配备表,须提供绿篱机、割草机、高枝锯、打药机、运输车辆等。注:每提供以上种类的设备一类得 2 分。注: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6

响应文件规范性

(5%)

5 分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目录清晰,页码准确,装订整齐,无涂改及错别字等现象的得 5 分;每发现一处细微偏差扣 1 分,扣完为止。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参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项目

(项目编号:

)的《比选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中选通知书》,

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

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比选文件》《响应文件》《中选通知书》等均为

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项目基本情况

包号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39

1

XXXX

XXXX

……

……

……

二、服务期限、服务地点:

1.服务期限:

2.服务地点:

三、服务内容:

四、合同金额、支付方式及付款进度安排:

1.合同金额:人民币

万元(大写:

2.支付方式及付款进度安排:

五、履约验收方式、验收标准

本项目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六、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

权或著作权。

七、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

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

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40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

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

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甲方逾期支付资金的,除应及时付足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

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

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

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

41

协商在 60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十三、合同生效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

生效。

十四、附件

1.比选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响应文件

4.中选通知书

5.其他

十五、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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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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