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0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0-31
发布于
浙江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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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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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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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绿特维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环保型新材料建设项目

嵊州市三界镇横一支路77号嵊州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机械厨具小微企业园5幢1楼

绍兴绿特维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拟投资 721 万元,通过购置分散机、研磨机、灌装机等设备,采用分散、研磨、灌装等工艺,实施环保型新材料(防水防腐涂料)的生产。项目投产后,预计形成年产1000吨环保型新材料(防水防腐涂料)的生产规模。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三界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投料粉尘由粉尘投料装置自带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液体涂料车间密闭,于有机废气产生节点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生产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固废:废滤芯、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委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化学品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83590980、123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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