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4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4-13
发布于
浙江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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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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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金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精密铸件生产线项目

嵊州市三界镇振兴南路2号

嵊州市金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拟投资692万元,租用嵊州市金霖机械有限公司位于嵊州市三界镇振兴南路2号的 1#厂房和 2#厂房南侧区域进行生产(租赁面积:4880m2)。企业通过购置蜡处理系统、注蜡机、制壳自动线、焙烧炉(天然气模壳隧道炉)、中频感应电炉、振壳机、切割机、抛丸机等设备,采用石蜡熔化、注蜡、组树、砂处理(制壳线)、脱蜡、蜡回收、焙烧、金属熔化、浇注、落砂(振壳)、切割、抛丸等工艺,进行精密铸件生产。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2000 吨精密铸件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制膏机冷却水和注蜡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焙烧废气喷淋水,定期捞渣循环使用,不外排;脱蜡废水、锅炉排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三界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石蜡熔化、脱蜡、蜡回收、组树废气收集后采用 “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制壳(投料、配料、淋砂)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 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焙烧废气收集后采用“两级水喷淋”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 高排气筒 DA003排放;金属熔化、浇注废气收集后采用“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 高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落砂(振壳)废气、切割废气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与经自带 “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抛丸废气合并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生产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固废:废蜡、炉渣、废耐火砖、废砂、废切割片、收集粉尘、废钢丸、废布袋、喷淋废渣、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物资公司综合利用;脱蜡废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桶等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83590980、123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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