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嵊州市凉友塑料制品厂年产300吨塑料经编网系列产品建设项目 |
嵊州市长乐镇开雅路 318 号 |
嵊州市凉友塑料制品厂 |
租用嵊州市林江木业有限公司位于嵊州市长乐镇开雅路 318 号 1 号厂房一楼(含隔层)(租赁面积 3460.6 平方米)区域,购置塑料挤出拉丝机、经编机、翻网机等设备,采用挤出拉丝、经编、后整理等工艺,实施塑料经编网系列产品的生产,项目投产后预计形成年产 300 吨塑料经编网系列产品的生产能力。 |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长乐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塑化挤出拉丝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一根 1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生产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和废塑料收集后在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分类堆放暂存,并定期外售物资公司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和废油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2 |
嵊州市乐达电器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扬声器生产线改建项目 |
嵊州市甘霖镇工业园区 C 区(振兴路 648-2 号) |
嵊州市乐达电器有限公司 |
现企业根据市场发展需求,对现有项目投产的 100 万只扬声器生产工艺进行技改,具体技改内容为:购置冲床、注塑机、破碎机设备,新增冲压、注塑、破碎工艺,其余产量和工艺不变。本项目实施后全厂产能仍为年产 100 万只扬声器。 |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甘霖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经一根 1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生产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和边角料收集后在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分类堆放暂存,并定期外售物资公司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和废油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3 |
嵊州市双子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亿只速冻小笼包项目 |
嵊州市甘霖镇蛟镇村248号2#、3#厂房 |
嵊州市双子食品有限公司 |
租赁嵊州市甘霖镇蛟镇村248 号 2#、3#厂房,购置和面机、面团分割机、锥形滚圆机、裹粉机、绞肉机、拌馅机、蒸汽发生器、蒸煮隧道、速冻库、半成品冷库、成品冷库、封口机、金属探测仪等设备,实施嵊州市双子食品有限公司年产 3 亿只速冻小笼包项目。 |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项目生产废水收集后经“隔油沉淀+调节气浮+A/O+二沉”处理工艺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甘霖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本项目采用电加热,裹粉粉尘、食品加工异味于车间内无组织溢散;投料、和面粉尘经和面机自带粉尘回收装置回收后于和面间内无组织溢散;污水处理站整体加盖,定期废水处理站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建设。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生产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固废:产生的浮渣、废油和污泥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的粉尘在厂区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包装桶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危废仓库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4 |
嵊州市剡笼记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只速冻小笼包项目 |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长乐镇沃基村联合路88号(住所申报) |
嵊州市剡笼记食品有限公司 |
,租赁嵊州市长乐镇联合小微园区 2#厂房 1F 生产车间、2F 与 3F 全部,和面机、绞肉机、拌馅机、切葱机、面团分割机、反渗透软水机、蒸汽发生器、流水线隧道蒸箱、金属检验机、薄膜封口机、制冷设备等设备,实施嵊州市剡笼记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 万只速冻小笼包项目。 |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项目生产废水收集后经“隔油+中间池+A/O+MBR 膜”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t长乐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本项目采用电加热,裹粉粉尘、食品加工异味于车间内无组织溢散;投料、和面粉尘经和面机自带粉尘回收装置回收后于和面间内无组织溢散;污水处理站整体加盖,定期废水处理站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建设。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生产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固废:产生的浮渣、废油、污泥和废MBR膜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的粉尘在厂区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包装桶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危废仓库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83107961、123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