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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能源电池项目 |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浦口街道浦东大道666号 |
绍兴弗迪电池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600000万元在一期项目西侧三期用地范围内新建“新能源电池项目”(本项目,即“三期项目”),购置配料、涂布、辊压、装配等生产设备,建设锂电池单体生产线、储能PACK生产线、铝壳生产线及配套NMP精馏回收系统等,主要生产工艺涉及混料、涂布、焊接、烘烤、注液、化成、组装、NMP精馏回收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5GWh新能源电池的生产能力。 |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项目须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规范化排放口设置。1.纯水制备浓水、冷却水循环系统废水、树脂反冲洗废水、初期雨水收集至“低浓废水收集池”搅拌混合,投加PAC和PAM经砂滤处理后出水进入“清水池”,与其余综合处理系统的二沉池出水混合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负极清洗废水与铝壳清洗槽液收集至“特殊废水收集池”搅拌混合,经初混凝沉淀、混凝气浮处理后进入“综合废水调节池”中; 3.生产区生活污水和食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经过机械格栅筛除大的漂浮物后进入“生活污水收集池”内,泵入“生化调节池”中; 4.废气喷淋废水、锅炉废水、铝壳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实验室质检废水等排入“综合废水调节池”中,与经过预处理的特殊废水混合,经混凝沉淀后进入“生化调节池”与生活污水混合,经水解酸化+缺氧+好氧池+中沉+二沉池处理后,通过厂区综合废水排放口(DW005)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嵊新首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倒班宿舍生活污水依托二期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厂区生活污水排放口(DW003)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嵊新首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1.电池单体正负极原料配料投料过程设置密闭投料间,车间整体密闭负压引风,粉尘收集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车间内排放,少量未除尽粉尘最终通过无尘车间新风过滤系统和除湿系统排放外环境。 2.项目设2条正极涂布生产线,配2套NMP回收系统。正极原料混料和涂布生产过程设备密闭,混料、涂布废气收集后经NMP冷凝回收其中大部分NMP废液,废气经沸石分子筛转轮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DA039),分子筛转轮吸附的NMP废气经热脱附后再次冷凝回收。NMP废液脱水精馏后循环利用。 3.注液化成废气经2套“干式过滤+氟化物吸收箱+沸石分子筛吸附/脱附浓缩系统+蓄热式氧化炉”处理后通过2根27m高排气筒排放(DA040、DA041),烤箱真空泵废气经冷凝回收后和电芯拆解废气废气并入1#注液化成废气处理设备中处理后排放。 4.项目各类焊接均采用激光焊接,不使用焊材,焊接设备均配备吸尘器,少量金属粉尘收集过滤后车间内排放;项目生产均在无尘车间内进行,微量未除尽粉尘经车间新风过滤系统和除湿系统处理后排放至环境空气。 5.模块组装和储能柜整机组装生产线使用胶粘剂,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6.NMP精馏废气为减压精馏过程产生的冷凝不凝气,和NMP储罐呼吸废气收集后采用“冷凝回收+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19m排气筒(DA046)排放。 7.电解液成品库房储罐呼吸废气收集后采用“二级低温冷凝回收+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9m排气筒(DA047)排放 8.项目设1个IQC实验室,IQC实验室废气收集后经1套碱液喷淋装置处理,通过1根26m高排气筒排放(DA042)。 9.1号能源中心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通过1根26m高排气筒排放(DA043)。 10.1号能源中心蒸汽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通过1根26m高排气筒排放(DA044)。 11.NMP精馏装置区导热油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通过1根19m高排气筒排放(DA045)。 12.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厌氧池、污泥池等易产生恶臭气体的构筑物均加盖密闭,并在人孔盖板处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1套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17m高排气筒排放(DA048)。 13.危废间设密闭独立间并整体引风,维持整个危废间保持微负压,废气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49)。 14.项目设1个食堂,食堂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废气经净化后通过屋顶烟囱(DA050)排放。 噪声: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 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从环保角度认为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联系人:嵊州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83590982、123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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