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0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0-14
发布于
浙江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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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嵊州市承希塑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套塑料制品项目

嵊州市三江街道悦兴路88号

嵊州市承希塑业有限公司

拟投资560万元,通过购置拌料机、注塑机、破碎机、空压机等设备,采用拌料、注塑、破碎等工艺进行生产。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20万套塑料制品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嵊新首创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气:注塑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生产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固废: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油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2

项目建设名称浙江蓝伽环保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年产200套高温长袋脉冲袋式除尘设备、100套铝灰处理设备-回转炉、100套铝灰处理设备-冷灰桶生产项目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浦口街道浦东三路999号

浙江蓝伽环保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16375万元,通过购置液压闸式剪板机、电焊机、手持喷漆壶等生产设备,采用切割下料、拼接焊接、打磨、喷漆等生产工艺实施高温长袋脉冲袋式除尘设备、铝灰处理设备-回转炉、铝灰处理设备-冷灰桶的生产。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200套高温长袋脉冲袋式除尘设备、100套铝灰处理设备-回转炉、100套铝灰处理设备-冷灰桶。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项目须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规范化排放口设置。本项目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嵊新首创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切割粉尘收集后经设备自带的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除尘器自带集气风管收集净化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自带集气风管收集净化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喷涂废气经“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

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从环保角度认为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3

嵊州市东方电机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台家电用低噪声永磁同步电机、1000万台交流电机数智化工厂建设项目

嵊州市浦口街道M2024-22号、M2025-28号出让地块

嵊州市东方电机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63000万元,购得嵊州市浦口街道M2024-22号、M2025-28号出让地块共计49958平方米,新建1#厂房、2#厂房、门卫等建筑物(总建筑面积145388.33平方米),购置高精密高速冲床、熔化炉、浇铸机、自动沉浸机、塑封机等生产设备,采用冲压、熔铝压铸、转子刷漆、压塑封、机加工、水性漆浸漆、组装等工艺,实施电机扩建项目。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项目须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规范化排放口设置。生产废水经“隔油调节+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沉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一同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嵊新首创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熔铝压铸废气收集后通过“水喷淋+静电式油雾净化器”设备处理后再通过4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刷漆置独立密闭的刷漆车间,刷漆废气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4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设置独立密闭的塑封车间,塑封废气收集后通过车间配备的2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4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设置独立密闭的浸漆车间,浸漆废气收集后采用“两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45m高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焊接工位设置引风管,产生的少量焊接废气经集气管道统一引出车间外无组织排放;污水站废气收集后采用“碱液喷淋+次氯酸钠喷淋”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

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从环保角度认为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83107961、123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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