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3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3-16
发布于
浙江绍兴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绍兴万泽汽配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吨塑料配件扩建项目

嵊州市甘霖镇振兴路626号

绍兴万泽汽配科技有限公司

拟新增投资 700 万元,租用原厂区厂房 5 楼,新增购置注塑机、冷却塔等生产设备,采用注塑、冷却等工艺,实施家用电器制冷塑料配件生产。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年产 200 吨塑料配件的生产规模,全厂总生产规模达 1400 吨/年塑料配件。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甘霖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注塑废气收集后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 30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破碎粉尘收集后采用“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 30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生产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固废:废滤芯、收集粉尘、边角料、不合格品、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包装袋、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联系人:嵊州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83796822、123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