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6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6-18
发布于
浙江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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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300万平方米钢面复合板迁建项目

嵊州市三界镇永利路58号3号厂房自北向南第1-15间

浙江润川防火新材料有限公司

采用裁板、复合、养护、脱模、切割等技术或工艺,年产300万平方米钢面复合板。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三界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投料混合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粉碎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切割粉尘经切割机内部集气管道收集并送至设备内部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生产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固废:金属边角料、废包装袋、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物资公司综合利用;废油桶、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83590980、123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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