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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风险评估事项公示
依据《关于印发嵊州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嵊市委办发[2020]17号)精神,经请示有关部门同意,现对“长乐工业园区水系建设工程”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征询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名称:长乐工业园区水系建设工程
2、项目建设地点:嵊州市长乐镇
3、项目建设内容:(1)环镇东路箱涵建设工程:新建排水箱涵464m,新建红绿灯路口DN300排水管40m,新建雨水口两处。
(2)粮库至连接线排水渠建设工程:新建排水渠250m。
(3)连接线至嵊义线南侧排水渠建设工程:新建排水渠1055.6m。
(4)致威家具至嵊义线南侧排水渠建设工程:新建排水渠454.5m,其中箱涵262m,新建排水明渠192.5m。
(5)嵊义线北侧至水塘排水渠提升建设工程:新建排水渠2320m,新建南北主通道西侧至东侧D1000砼涵管27m。
(6)水塘至前王坑渠节制闸及挡墙建设工程:新建节制闸一座,新建挡
墙长95m。
(7)石鼓山塘泄洪渠建设工程:新建渠道两岸挡墙400m。
4、估算投资:2996.41万元
5、项目建设单位:嵊州市水利水电发展有限公司
6、项目实施单位: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
二、征询范围及内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长乐工业园区水系建设工程涉及利益的相关群体为主。
2、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内容:
(1)该项目是否影响公共利益,有何诉求;
(2)该项目对当地社会稳定是否会产生风险,如有,主要注意哪些方面;
(3)对该项目持有何种态度;
(4)有何意见和建议;
(5)非社会风险方面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
三、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
评估实施主体:嵊州市剡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应女士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3529589615@qq.com
四、公众参与方式
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自然日内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与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发表您对该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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