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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更好地做好社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嵊州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嵊市委办发〔2020〕17号)文件要求,对该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将嵊州市新型基础设施智慧停车场及运动场配套工程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嵊州市新型基础设施智慧停车场及运动场配套工程
项目概要:本项目包括停车场及运动场新建工程。停车场及运动场新建工程总用地面积 14498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13240.01 平方米,一层为停车库,停车数 240 辆,二层为露天体育场,包含 300 米标准运动场、看台及其他配套房间。
项目投资额: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9725.6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项目工期:项目拟开工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建设工期约为5个月。具体实施计划由建设单位根据前期工作进度和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确定。
二、项目位置
本项目建设地点具体位置见下图。
三、征询公众意见主要内容
1.征询公众意见范围:以本次嵊州市新型基础设施智慧停车场及运动场配套工程涉及利益的相关群体为主;
2.征询公众意见主要内容:
(1)是否知晓嵊州市新型基础设施智慧停车场及运动场配套工程;
(2)是否认为本次项目对本地发展有好处;
(3)是否认同本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4)最关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方面;
(5)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实施;
(6)非社会风险方面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
四、公众参与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评估实施单位联系,表达对本次项目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评估实施单位将在本次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评估主体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实施单位:浙江立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1055212913@qq.com
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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