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上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绍兴市上虞区行政中心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
202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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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

三.征求意见回复:

1.意见递交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30分前(节假日除外)递交

2.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外地可将扫描件发送邮箱至1226342089@qq.com,扫描件必须签字(盖章)。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4.联系人:冯丹/潘女士

5.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绍兴市上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信息:

绍兴市上虞区行政中心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征求意见.doc (192.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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