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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
三.征求意见回复:
1.意见递交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30分前(节假日除外)递交
2.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外地可将扫描件发送邮箱至1226342089@qq.com,扫描件必须签字(盖章)。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4.联系人:冯丹/潘女士
5.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绍兴市上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信息:
绍兴市上虞区行政中心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征求意见.doc (192.4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