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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浏览次数:5
一、项目编号:33*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85-SXJHCG-2026-N0029
二、项目名称:绍兴市公安局荧光定量PCR仪采购项目
1.中标结果 :
| 序号 | 中标(成交) 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投标报价:*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 | 杭州浙锐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 1916号兴祺大厦1幢1405室 |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 荧光定量PCR | 荧光定量PCR 仪采购项目 | 绍兴市公安局 绍兴市公安局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叶有钻,陆永梅,林晓,傅汀(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蒋秀娥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代理协议约定的内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总金 额作为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并按照以下费率60%标准执行。具体费率标准如下:货物类: 中标总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货物招标采购费率1.5%。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080
自本公告发布之目起1个工作日。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 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目后第2个工作目)起7个工作目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 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目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 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公安局
地 址:绍兴市灵芝街道凤林西路197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傅汀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开通会员可解锁*
质疑联系人:邓继良
质疑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颐高广场1幢1105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佳囡、赵国富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开通会员可解锁*
质疑联系人:杨华英
质疑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 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 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附件信息 :
报价文件.pdf 175.8K
中小企业声明函 161.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