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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2027年度龙港市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心法律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采购文件第21页商务条款中的付款方式 | 1、付款方式:标项一:①每季度根据实际完成案件数量以中标单价进行结算,并支付服务费用。每季支付金额=实际完成案件数量×中标单价-考核扣除经费(如有);②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发票之日起7日内向供应商支付资金。标项二:①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采购人凭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7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年度合同价款的40%预付款(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信用等情况,决定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预付款比例的规定。②服务期每满6个月后根据实际完成案件数量以中标单价进行结算,并支付服务费用。(根据考核标准如有罚款,扣除相应金额)。③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发票之日起7日内向供应商支付资金。 | 1、付款方式:标项一:①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采购人凭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7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年度合同价款的40%预付款(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信用等情况,决定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预付款比例的规定。②服务期每满6个月后根据实际完成案件数量以中标单价进行结算,并支付服务费用。(根据考核标准如有罚款,扣除相应金额)。③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发票之日起7日内向供应商支付资金。标项二:①每季度根据实际完成案件数量以中标单价进行结算,并支付服务费用。每季支付金额=实际完成案件数量×中标单价-考核扣除经费(如有);②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发票之日起7日内向供应商支付资金。 |
| 2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与投标开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14:30 | *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 |
更正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采购文件、采购公告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港市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心
地 址: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行政副中心1号楼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缪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开通会员可解锁*
质疑联系人:缪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港市礼品城家具市场B区17幢2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质疑联系人:郑发望
质疑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港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