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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的招标公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金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金市财核[2021]51号)等有关规定,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金融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招标项目名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三、项目编号:TY2026-FW186
四、招标项目内容及数量:
| 序号 | 招标内容 | 存放规模、期限 | 招选家数 |
| 公款竞争性存放 | 约人民币4370万元(上限)存期1年以内(含三个月和一年期) | 2家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与招投标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投标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在同城设有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3.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
六、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30时间前。
存放招标系统(以下简称"招标系统"),在竞标项目内按规定进行报名。第一步:选择本期招标项目,第二步: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联系人会收到短信通知,逾期报名视为未报名。
七、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中国人民银行金华市分行上年度综合评价达到B级及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投标人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时前,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招标系统,按规定进行投标。投标成功会接收短信通知,逾期投标视为未投标。
九、投标保证金:无。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用在线投标方式,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出席。
十一、业务咨询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李渔路1096号
联系人:卢丽云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