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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象山县大目湾高级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招标人为象山县大目湾高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HXCG[2025]-107
项目名称:象山县大目湾高级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招标项目规模:/
招标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为食堂劳务外包,划分为一个子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子包1:劳务外包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作否决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投标人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934653913@qq.com),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此邮件后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投标人。
报名资料:投标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系人、联系电话、文件费转账凭证(上述报名资料不作为开标时资格审查依据)。超过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资料费的相关缴纳信息如下:
缴纳方式:网银转账。
缴纳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00分前提交(以收款人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收款人: 浙江华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帐 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01
开户银行:宁波奉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林支行
注: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
递交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清水桥路611号华城国际1807会议室。
6、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清水桥路611号华城国际1807会议室。
7、其他注意事项
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7.2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其他非政府采购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大目湾高级中学
联系地址: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智慧路99号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清水桥路611号华城国际1807室
联系人:金琳、胡洁、关小燕、陈坤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信息:
投标申请表.docx (12.4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