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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公告
为规范资产管理,增加经济效益,我单位经研究决定对位于神仙居景区商业网点北门木屋D(原韦羌小食)招租的房屋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物位置:(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坐落在神仙居景区北门木屋D(原韦羌小食),具体如下:
序号 |
经营范围 |
位置 |
面积(平方米) |
招租人租金最低限价(元/年) |
招租人税前营业额提成比例(固定不变) |
备注 |
1 |
非油炸食品类(不含甜点) |
北门木屋D |
35 |
31500 |
15% |
(产品及规格定价需业主审核同意) |
(具体标的物位置由意向承租人自行实地考察)。
二、租赁期限:1 年,租赁房屋以实际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租金,如招租人原因未按时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人时,租赁房屋以实际交付之日开始计算租期,承租人不得追究招租人延迟交付的责任。
三、租金及招租人税前营业额最低提成比例:
1.租金一次性支付,年租金为承租候选人的竞价中标额。如有因房屋租赁产生的税费由中标承租人承担,在中标承租人支付租金时一并支付。
2. 按月支付,营业额提成部分在次月20号前结算。结算方式(承租人税前营业额提成为:实际营业额×招租人税前营业额提成比例),承租人需将营业款进入统一收银系统(收银系统由招租人提供)。实际营业额以收银系统数据为准。
四、对承租人的要求
1.意向承租人应在房屋出租竞价截止时间前到现场查看租赁房屋,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相关质疑须在房屋出租竞价截止时间前提出。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租赁房屋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房屋现状及租赁要求,招租人对此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2.意向承租人需在预设经营范围内经营,不得擅自更改经营范围。
3.承租人不得违法经营,否则招租人收回租赁房,造成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承担。
4.承租人使用所需的各种手续(包括工商、消防、环保、安全等)自行办理。
5.承租人不能破坏墙体等主体结构,装修须经招租人同意,费用由承租人自理。
6.承租人房屋不得转让,如发生转让,招租人有权收回出租的标的物,另行招租。
7.承租人在租期内,因政府规划及建设等需要,无条件终止,除退回未到期房租外,其他损失由承租人自负。
8.承租人需完善处理排污排烟等问题,如若引起环境污染及投诉等问题,则停业整顿,期间损失由意向方自负,若不能完成整改,招租人有权收回出租的标的物另行招租,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且当年租金不予退回。
五、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价竞租。
2.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租。招租人也不接受自然人委托他人参加竞价竞租。
六、招租办法:详见招租文件。
七、招租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报名截止前,到台州浩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仙居县安洲街道弘润中心 1 幢七楼)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⑴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意向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带下列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2.招租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3.在竞价截止日期前,招租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八、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金额:30000元人民币,由意向承租人在竞价的截止时间前提交作为竞价保证金。(未递交竞价保证金的,不得参加竞价)
2.竞价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汇票或银行转账方式。
开户银行:浙江仙居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72 ,收款单位:台州浩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对于竞价保证金未按要求的形式递交或未能按要求提交竞价保证金的,招租人将视为不响应招租文件要求而予以拒绝其参加。
九、竞价时间及地点
1.参加竞价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2.竞价地点为:台州浩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仙居县安洲街道弘润中心 1 幢七楼);
3.逾期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竞价的,取消竞价资格。
十、联系方式
招租人:浙江神仙居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仙居县
联系人:吴治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租代理:台州浩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林思颖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信息:
购标登记表.docx (16.3 KB)
招租文件定稿-神仙居景区商业网点北门木屋D(原韦羌小食)招租.doc (126.8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