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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HZYS[2025]061GK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中期票据主承销商资格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承销费率(‰/年):1.3(‰)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红岭中路1012号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2025年度中期票据主承销商资格采购项目 | 2025年度中期票据主承销商资格采购项目 | 负责招标人2025 年度中期票据【发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发行期限不超过 5 年(含5年)】的债券申报及各中介机构(评级、会所、律所、托管人)协调工作;负责推荐本次债券发行及债券存续期所需的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团队,并组织其开展工作等。 | 1.确保中期票据按时、按量、按质的顺利发行。如因中标人的原因影响中期票据注册及/或发行的,发行人有权单方选择提前终止委托关系,并另行委托第三方金融机构承担注册及/或发行工作,且发行人无须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费用。2.中标人未根据发行人要求及时完成申报,发行人有权单方选择提前终止委托关系,并另行委托第三方金融机构承担注册及/或发行工作,且发行人无须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费用等。 | 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已发债券存续期满止。 | 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长根,叶屏,童桔元,王友权,方中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根据淳国资办[2021]32号文《淳安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明确国有产权交易、货物与服务采购收费标准及费用分配的通知》收取招标代理费(费率*本次拟发行金额*发行年度计算,收费附表见附件8),本项目采购评审费由采购单位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99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淳安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永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 址: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41号三楼303室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勇玲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