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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通会员可解锁*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 采购项目名称 | 省高院照明及饮水机小厨宝节能改造 |
| 预算金额(元) | 56.78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是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节能节水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省高院照明及饮水机小厨宝节能改造 数量/单位:批 预算金额(元):56.78 采购目录:B06020100楼宇设备自控系统工程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照明及小厨宝节能改造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三个部分。一是省高院办公室、会议室和公共区域的4000多盏各类型灯具(包括多种品牌、型号和尺寸的平板灯、格栅灯、LED灯管、筒灯、灯泡等)使用期限已超过20年,灯具的能耗高光效低,色温和样式也不统一,影响照明效果,需要通过本次改造达到减少照明能耗50%以上,且统一色温和样式,提升照明效果;二是省高院的45台饮水机和75台小厨宝需要通过物联网改造,统一接入省高院智慧能源管理软件平台,按照上下班时间进行节能管理;三是目前省高院目前各个楼栋共有23块水表,需通过本次改造接入省高院智慧能源管理软件平台实时采集分析,为后期省高院节水改造打好基础。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本次节能改造服务,有改造施工图纸的按改造施工图纸计算,不能出施工图纸的按现场改造数量或经招标人签证的其他方式计算工作量。施工完成后,经招标人(或会同招标人委托的监理方)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质量标准为合格。;本次节能改造项目的保修期为改造项目验收后24个月(其中照明灯具保修期为项目验收后36个月)。1、本次节能改造服务项目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达到各项拟定的设计指标和功能要求。2、本项目的设计和施工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3、在免费保修期内,中标人对有缺陷的部位必须无偿地给予运维服务,包括节能改造损坏设备的维修和换新及平台功能的维护,并承担由此对招标人造成的直接损失:(1)施工单位中标后应服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交通管理、环境保护等的管理规定,投标人应设专职人员负责本条款的执行。(2)响应文件中应有详细的节能改造方案,包括对本次节能改造现状分析,以及采用的措施和改造方案。; 半年。 |
| 联系人 | 吴志刚 |
| 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备注 | /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附件信息:
省高院照明及饮水机小厨宝节能改造项目采购需求.docx (18.4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