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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阳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2026年度县级媒体宣传战略合作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来源: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浏览次数:8
一、项目编号:33*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01
二、项目名称:平阳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2026年度县级媒体宣传战略合作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旻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投标报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平阳县平广传媒发展有限公司 平阳县昆阳镇西坑路49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平阳县精神文明建 平阳县精神文明建 详见采购 详见采购 详见采购 详见采购
设指导中心202 设指导中心202 文件 文件 文件 文件
6年度县级媒体 6年度县级媒体
宣传战略合作项目宣传战略合作项目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蔚,邵文豪(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林哲彦
六、开标情况
标项1
七、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八、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九、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服务类)收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500
十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
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十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旻称:平阳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泽丰家园2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罗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开通会员可解锁*
质疑联系人:罗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旻址:平阳县鳌江镇车站大道财富大厦701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开通会员可解锁*
质疑联系人:周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旻称:平阳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真:/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信息:
报价明细表.pdf82.8K
报价文件.pdf7.2M
(定稿)平阳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2026年度县级媒体宣传战略合作项目.doc417.1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