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晶通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40万平方米环保智能塑胶地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环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6-12
发布于
浙江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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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晶通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240万平方米环保智能塑胶地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环评公示

兹有浙江晶通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40万平方米环保智能塑胶地板建设项目拟建于河山镇德胜路3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浙江晶通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40万平方米环保智能塑胶地板建设项目

(2)工程性质:扩建

(3)建设单位:浙江晶通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河山镇德胜路38号

(5)项目投资:总投资10075万元

(6)生产制度及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100人。采用三班制,每班8h,年工作日300天。

(7)建设内容:项目利用本公司原有厂房20000平方米,拟投资1007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5675万元(厂房装修200万元,设备购置费用5375万元),流动资金4400万元。新购计量上料混料机6台、挤出机6台、贴合机5台、冷却塔2台、裁剪机6台、输送系统6套,粉碎机1台、磨粉机3台,回料输送系统1套、振动筛1台、轧轮机1套、压延机1台、搅拌机1台、油温机1台、模温机1台,UV辊涂输送系统1套,UV辊涂机2台、加热流平机2个、UV固化机3台、UV打印上料系统1套、砂光机1台、电晕机1台、UV打印机台1台、彩膜打印机1台、分片机1台、开槽机1台、贴膜机1台、UV倒角涂油机1台、自动包装机1台、打托机1台、雕刻机1台、空压机1台,天然气导热油锅炉1个、程序烧录系统1套、智能组装机1台、智能仓储系统1套(含智能仓储项目总控软件1套、分拣装车桁架3套、行车轨道及滑触线3套、双工位RGV1套、出入库读码器2套、滚筒输送机10套、叉车40台)等设备;形成年产240万平方米环保智能塑胶地板建设项目。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地表水环境:保护周围内河水体水质,保护级别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

(2)地下水环境:保护所在地附近地下水环境,保护级别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的Ⅲ类。

(3)环境空气:环境空气敏感目标主要为项目2.5km范围内的敏感点,主要为河山镇政府、华台村、王家弄村、河山村、堰头村、庙头村、殷家漾村、东浜头村、八泉村、东池村、崇安村、石栏桥村、五泾村、岑山村、河山社区、悦新村村居民等,保护级别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4)声环境:保护目标为企业厂界周围200米范围的区域声环境质量,声环境保护级别为GB3096-2008中的2类。

(5)土壤环境保护目标:保护项目厂界周围1000米范围内的土壤环境,其中建设用地保护级别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及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农用地保护级别为《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筛选值标准。

(6)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所在区域植被、土壤、水保等生态环境。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投料、开槽分片、粉碎磨粉粉尘、料罐排气粉尘;挤出压延贴合产生的废气;辊涂、涂油、印刷产生的废气。

经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相应废气收集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废气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估算模式计算结果显示,项目在正常排放工况下,污染物排放浓度相对较低,各预测点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项目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非正常情况下,项目废气污染物浓度有所增加,但各预测点浓度均未超过环境质量标准。要求企业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尽量减少或避免非正常工况的发生,就能有效减少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2)水环境影响分析

①地表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为循环冷却系统废水。

本项目冷却塔排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纳入污水管网,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最终由物产中大(桐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及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25年第24 号))中的一级A排放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排放限值要求,经由桐乡市污水处理尾水排江工程排放钱塘江。因此,企业废水对周围水体影响较小。

②地下水

本项目营运期对地下水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污染源主要为污水管线、污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贮存场,主要污染物为废水与固体废物。只要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好本项目的废水收集、输送、处理以及各类固体废物的贮存工作,做好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防泄漏措施,则本项目营运期基本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设备等运行噪声,通过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预测结果表明: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危险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或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在危废的转移过程中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在此基础上,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土壤

只要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好废水的收集、输送以及各类固体废物的贮存工作,做好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措施,特别是对污水处理设施、生产车间、化学品仓库和危废仓库的地面防渗工作,本项目的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主要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清单见表3。

表3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分类

主要

污染物

措施主要内容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水

pH值、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总磷、总氮、氨氮等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排入雨水管网;

·冷却塔排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纳管排放,最后由物产中大(桐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排放钱塘江。

·做好厂区内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工作,要求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进污水站前管道分流,生产废水采用明管收集、输送,确保各类污废水均能得到合理处置。

·厂区仅设置一个标准的废水排放口,并设置检查井。

·设置唯一的雨水排放口,并安装切断装置;

污染物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

废气

天然气燃烧废气,投料、开槽分片、粉碎磨粉粉尘、料罐排气粉尘;挤出压延贴合产生的废气;辊涂、涂油、印刷产生的废气

·料罐内部配套布袋除尘器,排气粉尘经处理后直接通过顶部排气口排放;

·混合机为全密闭,混合后的原料通过管道气力输送至挤出机,混合机内产生的投料及混料粉尘经设备直连的集气管道直接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

·人工投料处设置集气装置,投料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再通过排气筒排放;

·在设备挤出段安装引风装置,挤出、压延废气经收集后采用碱喷淋+高压静电+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最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贴合机上方设施集气装置,贴合废气需微负压收集后通过碱喷淋+高压静电+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最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UV辊涂机和UV打印机配备废气收集装置,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分子筛吸附脱附+高效RTO焚烧”处理,最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分片机、开槽机生产车间全密闭,车间微负压收集,分片切割、开槽粉尘经收集后通过高效布袋除尘装置处理通过高空排气筒排放;

·粉碎机、磨粉机工作期间密闭,设有与设备直连的集气管道,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砂光机处设置集气装置,粉尘收集后送至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涂油车间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分子筛吸附脱附+高效RTO焚烧”处理,最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

噪声

数码打印、破碎磨粉设备、挤出机、开槽机、砂光机、锯板机、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

·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以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

·设备隔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处理。

·设备保养。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车间隔声。通过生产车间的墙壁、房顶采用吸声材料及隔声结构,门窗采用隔声门窗来提高构筑物隔声量。

·加强厂区绿化,在厂界区内侧种植高大常绿树种,车间周围加大绿化力度,以最大限度地隔减噪声。

·加强对员工的环保教育,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文明操作,轻拿轻放。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废

·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边角料和残次品、废滤袋属于一般废物,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

·废包装桶、含油废包装桶、报废油漆、油墨、清洗废液、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抹布、废灯管、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废油及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企业专门处置;

·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土壤及地下水

·化工料放置于原料仓库内,各类原料及固废不得露天堆放,防止渗漏污染土壤;

·设置完善的废水、雨水收集系统,生产车间、生活污水管线及污水处理设施均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降低污水泄漏造成的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风险;

·设置专门的危废仓库和化工料仓库,采取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等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厂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水和土壤;

·实施分区防渗。

防止地下水及土壤污染

风险防范措施

·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

·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

·化工原料及危险废物运输风险防范措施;

·化工料及危废暂存、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措施;

·消防措施及防渗措施;

·电气措施;

·火灾爆炸风险防范措施;

·末端处理防范措施;

·“三级”防控体系建设;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加强防范,减少环境风险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晶通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40万平方米环保智能塑胶地板建设项目拟建于河山镇德胜路38号。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同时符合“三线一单”、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环评认为,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是可行的。

由于项目本身在营运期会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环保法规,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当地政府部门提出的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尽量减少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项目拟建地周围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单位。

2、主要事项:项目建设和运营后的环保方面相关事项。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嘉兴市生态环境局联系和反映。

1、建设单位:浙江晶通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山镇德胜路38号

联系人及电话:谭经理 *开通会员可解锁*

2、环评单位:浙江盛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桐乡时代广场A楼1202室

3、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联系方式

审批单位: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众意见表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晶通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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