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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年产300万平方米纳米微孔绝热板建设项目 |
桐乡市乌镇镇东升大道398号 |
嘉兴齐方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安徽省德乔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最终形成年产300万平方米纳米微孔绝热板的生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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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仅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设施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 废气: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好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切料、拆包投料、混料、模压成型、切割、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全部由各产尘点配套的集气装置收集,其中拆包机、混料机、模压成型机、破碎机均经自带除尘设施预处理后汇入总管,与其他工序收集的废气一并进入滤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噪声:厂区建设应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处理,加强维修保养措施。 固废: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袋、除尘灰、废塑料膜、废离型纸、废双面胶、废模具、废布袋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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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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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